提案刪監委出任資格遭指限縮總統提名權 吳宗憲:本該超越黨派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6日)排審「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把擔任監委須具備的資格範圍,刪除「曾任立委一任、直轄市議員二任、富有政治經驗等」條件,但此舉遭外界認爲是限縮總統提名資格。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今天討論的修正草案不是限縮總統提名權,而是回到憲法的設計,監委就是要超越政治色彩,國家這麼多人,總統從幾千萬多人找不到適合人選?一定要從政客裡面去挑選嗎?
對於在野修「監察院組織法」監察院送至立法院的書面報告表示,相關條款均有助廣納賢士,該提案恐有限縮總統提名權之虞。
吳宗憲表示,這也不是什麼限縮提名權,這是更加符合憲法的要求,也就是希望監委要超越黨派。修憲之前監察院是民意機關,代表民意監督政府;修憲後監院不是民意機關,監委改官派,已經變成政治打手。
吳宗憲也舉例近年案例,監委高涌誠在查辦曲棍球案承辦檢察官的狀況,或是去調查35年前的小案子,硬叫當時只是轄區配合辦案的基層員警侯友宜要到監院接受調查,反而當時指揮官等核心調查人都不查,種種做法就是在做政黨打手。
吳宗憲表示,今天討論的修正草案不是限縮總統提名權,而是回到憲法的設計,監委就是要超越政治色彩,方向就是要減少「立委、直轄市議員、富有政治經驗等」條件的人選,那其他監委資格條款都還存在,而且範圍都很廣,國家這麼多人,總統從幾千萬多人找不到適合人選?一定要從政客裡面去挑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