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再陷法律漩渦,這是一場關乎美國法治與行政權力的較量

2025年4月9日,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再次成爲輿論焦點。

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前民主黨籍成員喬斯林·塞繆爾斯對其提起訴訟,指控特朗普在第二任期上任後非法解僱其職務,並要求恢復職位。

這一事件不僅暴露了美國行政權與獨立機構間的長期矛盾,更因涉及工人權益保護、總統權力邊界等核心議題,引發全美廣泛爭議。

一、從提名到解僱的政治博弈。

塞繆爾斯與特朗普的糾葛始於2020年。當時,特朗普提名她擔任EEOC的民主黨成員,隨後拜登在2021年重新提名,其任期應持續至2026年。

然而,2025年特朗普開啓第二任期後,迅速解僱了塞繆爾斯及另一名成員夏洛特·伯羅斯。

此舉導致原本五人的EEOC僅剩兩名成員,無法達到採取行動所需的三名成員法定人數,機構職能近乎癱瘓。

爭議核心在於:總統是否有權無理由解僱獨立機構成員?

根據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EEOC成員一經參議院確認,“應繼續任職,直到繼任者被任命並獲得資格爲止”。

塞繆爾斯在訴訟中強調,這一條款旨在確保委員會免受政治干預,而特朗普的行爲“違背了國會設立獨立機構的初衷”。

然而,白宮發言人泰勒·羅傑斯反駁稱,憲法賦予總統罷免行政官員的權力,“特朗普政府將捍衛這一權利”。

二、總統權力與國會立法的角力。

獨立機構的“防火牆”是否失效?

EEOC作爲獨立於白宮的聯邦機構,其成員雖由總統任命,但國會通過法律嚴格限制總統的罷免權。聯邦法律規定,總統僅能以“玩忽職守、瀆職或效率低下”爲由解僱EEOC成員。

然而,特朗普團隊認爲,總統對行政分支官員擁有絕對任免權,這一觀點源自1988年最高法院“莫里森訴奧爾森案”的判例,即總統有權解僱“執行核心行政職能”的官員。

歷史性突破還是違憲先例?

EEOC成立61年來,從未有總統在成員任期內解僱其職務。此次事件若被法院認可,可能開創總統干預獨立機構的先例,削弱國會爲制衡行政權設立的制度“防火牆”。

有法律專家指出,此案的關鍵在於EEOC是否屬於“純粹執行職能”的機構。若法院認定其職能包含政策制定,則總統的罷免權將受到限制。

三、工人權益保護與政治極化加劇。

弱勢羣體的“保護傘”受損。

EEOC負責執行《民權法案》反歧視條款,每年處理數萬起職場歧視投訴。塞繆爾斯在起訴書中警告,特朗普的行爲“使委員會陷入癱瘓,損害美國勞動力權益”。

目前,EEOC因人數不足已無法通過重大決策,導致多起涉及性別、種族歧視的案件積壓。

兩黨鬥爭的又一戰場。

民主黨指責特朗普試圖通過“政治清洗”控制獨立機構,逆轉數十年來保護弱勢羣體的法律成果;共和黨則強調總統有權調整行政分支人事,以推行其政策。

這場訴訟被外界視爲2025年中期選舉的前哨戰,其結果可能影響選民對“行政擴權”的容忍度。

四、法治原則下的權力制衡。

美國三權分立的核心在於“以權力制約權力”。EEOC風波折射出兩大問題:

總統權力的擴張傾向:從解僱司法部長到干預獨立機構,行政權正逐步侵蝕傳統制衡機制。

制度彈性的極限:法律條文與政治現實的衝突如何解決?若法院支持特朗普,國會是否需要修訂法律以明確獨立機構成員的免職條件?

有法律學者指出,此案可能成爲美國憲政史上的標誌性事件。若最高法院介入,其判決將重新定義總統與獨立機構的關係,甚至影響聯邦儲備委員會、聯邦通信委員會等機構的獨立性。

五、最後總結:

塞繆爾斯訴起訴特朗普一案,表面是個人職務糾紛,實則是美國憲政體制的一次壓力測試。

無論結果如何,其影響將遠超EEOC本身:若特朗普勝訴,總統權力進一步擴張可能加劇政治極化;若塞繆爾斯勝訴,則國會需強化對獨立機構的保護機制。

正如《國會山報》評論所言:“這場訴訟不僅是法律之爭,更是美國民主韌性的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