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土耳其要求伊拉克保障兩國間輸油管道獲“充分使用”
土耳其要求伊拉克保障兩國間輸油管道獲“充分使用”
沈敏
土耳其上週向伊拉克遞交一份涉及兩國間基爾庫克-傑伊漢輸油管道的能源合作協議草案。土耳其能源部長阿爾帕斯蘭·巴伊拉克塔爾28日對媒體表示,土方要求“建立機制以確保該輸油管道得到充分使用”。
巴伊拉克塔爾28日參加完一場內閣會議後對媒體記者說,按照基爾庫克-傑伊漢管道的設計容量,每天本可輸送將近150萬桶石油,現在卻完全停擺,而“即使在管道運行的時候,也從未達到滿載狀態”。
基爾庫克-傑伊漢輸油管道根據土伊兩國20世紀70年代簽署的協議修建,將伊拉克北部庫爾德自治區(庫區)基爾庫克油田出產的石油輸往土耳其傑伊漢港,輸油量一度達到全球石油供應量的0.5%左右。2010年,兩國將相關協議續期15年。
2018年11月,伊拉克中央政府宣佈與庫區自治政府就重啓基爾庫克省石油出口達成初步協議。按照該協議,基爾庫克省每天將5萬桶至10萬桶石油經基爾庫克-傑伊漢管道輸送至土耳其。
此前,伊拉克中央政府指責庫區未經中央政府同意擅自向土方出口石油,並就此向設於法國巴黎的國際貿易仲裁機構國際商會發起申訴。國際商會2023年裁定支持伊方訴求,要求土耳其就2014年至2018年間從伊拉克庫區進口“未經中央政府授權”石油的行爲賠償伊方15億美元。土耳其隨即中止從基爾庫克-傑伊漢輸油管道接收石油,並就上述仲裁結果發起上訴。該管道自此停止運行。
土耳其官方媒體本月21日報道,土政府決定,土伊雙方1973年簽署的涉及基爾庫克-傑伊漢輸油管道的能源合作協議及其後續相關文件將從2026年7月27日起失效。伊拉克石油部官員向本國媒體透露,土方已向伊拉克政府遞交了一份能源合作協議草案,希望重啓並擴大兩國能源合作,涵蓋石油、天然氣、石化產品和電力等領域。伊方正審查該草案內容,同時與土方開展談判,希望達成對彼此都有利的方案。
伊拉克中央政府一直要求庫區自治政府將出口庫區原油的控制權交給中央政府,認爲庫區自主出口導致中央財政收入受損,因爲伊拉克爲滿足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配額要求,不得不減少其他油田的產出。
據俄羅斯新聞社報道,伊拉克中央政府於本月17日與庫區自治政府達成協議,將經由一家中央政府控制下的企業出口庫區所產石油,而伊拉克財政部將按每桶16美元向庫區自治政府支付預付款,前提是其所接收油量至少達到每天23萬桶。(完)(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