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手爸媽聯手虐子 一審均判2年半

桃園簡姓男嬰前年8月滿週歲時,身體不適送醫,醫護髮現男嬰顱內出血、全身多處新舊傷懷疑受虐,簡姓夫妻否認凌虐遭訴,桃園地院審結,將新手爸媽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均判刑2年6月,可上訴;由於男嬰已亡,檢將釐清死因與凌虐是否具因果關係,另行偵辦。

起訴指出,簡姓夫妻於2022年8月間喜獲麟兒,由夫妻共同照顧,2023年8月,在不詳處所連續以拍打臉部、身體及其他不詳方式傷害、凌虐兒子,造成寶寶於同年8月25日下午2時,突然臉色蒼白、手腳發生異狀、且手指有傷口流血,就近送往聖保祿醫院急診,遭醫護髮現男嬰身上有多處新舊傷。

男嬰之後轉送林口長庚醫院進行手術,經院方診斷髮現寶寶頭部共有硬腦膜下出血、左頂葉大腦鐮旁硬腦膜下出血、右顳葉底大腦天幕上硬腦膜下出血共3處顱內出血點,臉部、四肢及軀幹多處瘀挫傷、且有營養不良等傷害,因而通報桃園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審理時,簡姓夫妻仍然否認虐兒,聲稱男嬰的傷是他自己造成的。然而,法院根據證人證詞、現場照片、醫療診斷書以及勘驗報告等客觀證據,認定兩人曾持續以不明方式對男嬰進行傷害。

判決指出,男嬰的傷勢遍佈頭部、臉部、腹部、背部及全身,情況嚴重,已達到「凌虐」程度。這些傷導致男嬰出現大腦功能失調、雙眼視神經與聽力傳導異常,及營養不良等後果。法院認爲,這些行爲已構成犯罪,事證明確。

法院審酌,簡姓夫妻是男嬰的父母,理應負起教養與保護的責任,反而聯手傷害並虐待,造成男嬰身體嚴重受傷,包括大腦功能失調、雙眼視神經與聽力傳導異常,以及營養不良等情況,行爲極爲不當,應予譴責。此外,簡姓夫妻2人始終否認犯行,並以各種藉口推卸責任,綜合考量他們的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各項因素,判處適當的刑罰。

桃園簡姓新手爸媽不懂如何照顧孩子,釀週歲兒全身多處新舊傷、多處顱內出血,後因傷重不治,桃園地院審結,將新手爸媽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均判處徒刑2年6月,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