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文化幣消費 六都墊底
桃園市議員楊朝偉質疑市府未重視推廣文化幣,導致經濟效益流向外縣市。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文化部鼓勵青年接觸藝文活動,去年起推出「文化幣」。桃園民代促請文化局積極推廣以振興地方藝文經濟,但效益不彰,消費金額從去年到今年第二季都是六都墊底,質疑官員不重視;文化局長邱正生迴應,持續鼓勵民間藝文場館參與計劃。
「文化幣」是中央政府爲鼓勵青年參與藝文活動與振興文創產業所推的禮金,1點等同現金1元,16歲至22歲青年可領1200點,今年擴大試辦對象,13歲到15歲青少年也可領600點。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楊朝偉多次促請文化局推廣文化幣,但他觀察桃園符合領取文化幣人數從去年13.9萬名成長到今年22.3萬名,對地方藝文經濟幫助卻非常有限;去年桃園消費金額9237萬餘元,六都倒數第一,距離第5名臺南市有3千多萬元落差,今年第二季5802萬元仍敬陪末座,距離第5名臺南市還有1594萬元差距。
楊朝偉細究墊底原因,直指地方能使用文化幣的場館商家少,領取的人都拿到外縣市使用,「把文化幣經濟效益貢獻給外縣市不是學生們的錯,是文化局沒有積極引導」。
邱正生強調桃園青少年領取的文化幣有5成多用於地方,預估今年在地消費金額能達1.2億元,而桃園藝文場館多爲免費,又不如臺北多且密集,再加上部分場館須每年重新申請文化部認證使用文化幣資格,部分藝文型態消費流向外縣市也是事實。
對此,桃市府已成立跨局處會報,除製作海報加強校園宣傳,也盤點文創相關產業及活動,另鼓勵民間業者申請文化部認證,增加桃園可使用文化幣的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