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平鎮槍擊案!19歲男突擊步槍掃射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2025年3月29日苗栗縣/桃園市平鎮區28日上午11時發生槍擊案,19歲吳男持M15突擊步槍朝民宅開槍,留下20多個彈孔,幸無人傷亡。警方調查發現,該事件與3月6日苗栗市詐賭衝突有關。(謝明俊攝)

桃園市平鎮區28日上午11時發生槍擊案,19歲吳男持M15突擊步槍對着一處民宅開槍,留下20多個彈孔,幸無人傷亡。警方調查該事件與3月6日苗栗市詐賭衝突有關。吳嫌因潘男等人未支付尾款心生不滿,決定持槍報復。案發後吳嫌返回苗栗投案。警方29日將其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爲吳嫌涉持有長槍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且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已准許押禁見。

今年3月6日,桃園幫派份子潘男等5人前往苗栗市的一間天九牌賭場,疑因詐賭與賭場發生衝突。賭場方當場將其中4名賭客脫光搜身,並發現他們藏有多個天九牌。事後,潘等人遭賭場方毆打,並與賭場達成600萬元和解協議,約定先支付200萬元,剩餘400萬元隔日支付,並約定回桃園籌款後再行協商。

孰料,潘男等人7日凌晨找來5輛車返回苗栗賭場,約20多人持刀棍衝進賭場,砸場並毆打賭場人員,將人打到頭破血流,潘男率衆離去。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在桃園市平鎮區一帶逮捕潘男等5人。

吳嫌疑似因賭場事件中,潘男等人未支付尾款400萬而心生不滿,28日駕車北上尋仇,對與賭場衝突有關的民宅開槍,隨後回到苗栗投案。案件引起社會關注,警方強調將持續追查槍枝來源及是否涉及其他共犯。

苗栗地檢署表示,針對吳嫌的槍擊案件,已移送辦理。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吳嫌涉嫌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未經許可持有長槍及第9-1條第1項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等罪嫌,嫌疑重大。

檢方表示,根據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9-1條,若吳嫌罪名成立,最輕可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條文規定,持有槍炮並在公共場所開槍射擊者,可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檢方擔心吳嫌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的風險,向法院申請羈押,法院已准許吳嫌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