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加碼準公託補助費 申請資格出爐爲家庭減負

桃園市政府4月起推動「友善托育2.0」,符合公託第1序位資格的兒童送託至準公共託嬰中心或保母,家長可比照公託負擔相同平均月費。(圖/桃園市婦幼發展局)

桃園市爲6都中粗出生率最高的城市,近年年輕家庭對於公共托育設施的需求大幅增長,桃園市長張善政表示,爲保障兒童送託權益,減輕家庭經濟負擔,4月起將友善托育補助計劃升級爲2.0版,符合公託第1序位資格的兒童送託至準公共託嬰中心或保母,家長可比照公託負擔相同平均月費。

婦幼局表示,公託第1序位資格的兒童包括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父母一方身心障礙中度以上、受刑1年以上無法照顧兒童,或是未成年父母、具原住民身份,或經社工評估有托育必要等,均應該優先滿足其托育需求,這些兒童送託公託後,扣除政府補助,家長至多每月自付2000元。

婦幼局提到,但若是送託準公共託嬰中心或保母,即使扣除政府補助,家長每月至少還是需自付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平均月費,導致家長會因經濟考量而優先選擇公託或甚至不送託,也導致公託候補人數居高不下。爲保障第一序位兒童就託權益,除持續積極布建公共托育設施,也推出友善托育補助2.0版。

婦幼局表示,友善托育補助2.0是與準公共託嬰中心及保母公私協力,由政府補足平均月費差額,讓符合第1序位資格家庭能夠以公託的自付額,就近選擇送託準公共託嬰中心或保母,減輕育兒經濟負擔,也等同公共托育資源的擴大延伸。預計政策實施後,馬上將有241位已送託準公共託嬰中心及保母的第1序位家庭可以受惠,另目前有400餘位正在候補公託的第一序位家庭也增加新的選項,可以選擇就近送託準公共託嬰中心或保母。

婦幼局針對準公共私立託嬰中心與準公共保母願意收託符合公託第1序位資格的兒童則另給予獎勵,每收託1名每月獎勵1000元,同時收託5名以上,每名獎勵1500元,藉此將公共及準公共托育資源攜手共童滿足家庭育兒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