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回收男巷口堆垃圾被制止 竟持2鐵錘暴砸17歲少年頭險奪命
▲桃園市胡姓男子去年10月間因堆置垃圾與唐姓少年口角,持2把鐵錘朝少年猛頭部等處猛擊十餘下,幸經少年母親與路人發現阻止,圖爲衝突現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從事資源回收胡姓男子去年10月間在巷口處堆置垃圾,17歲唐姓少年見狀碎碎念起口角,胡男心生不滿竟持2把鐵錘折回,朝少年頭猛砸十餘下,唐姓少年母親與路人見狀上前阻止,並將唐姓少年送醫急救後才撿回一命;桃園地院審結,被告胡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10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53歲胡姓男子從事資源回收工作,去年10月27日下午4時許在中壢區新興路某巷口處前堆置回收物,17歲唐姓少年發現後要胡將垃圾處理掉,胡聲稱不是他的垃圾,但少年仍碎碎念,胡男心生不滿離開,50分鐘後胡男折回現場,手中各持1把鐵錘,唐姓少年見胡折返再度對其碎碎念,胡突情緒失控持2鐵錘朝唐頭部猛砸十餘下,路人發現後立即上前阻止,唐姓少年母親也出言勸阻,胡男才中止攻擊,並將唐姓少年送醫。
▲桃園市胡姓男子持2把鐵錘攻擊唐姓少年,警方查扣2把鐵錘證物。(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唐姓少年經送醫急救後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顱骨閉鎖性骨折、雙側手臂挫傷等傷害,經醫護人員急救後幸運撿回一命,中壢警方到場後拘捕胡男到案,並查扣作案用2把鐵錘等證物。桃檢覆訊時,胡男否認有殺人之意圖,僅坦承有持鐵錘攻擊唐姓少年之事實,辯稱唐姓少年一直臭罵他才情緒失控持鐵錘朝少年揮擊,無意致其於死等意圖,檢方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胡男不否認持鐵錘敲擊被害少年頭部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殺人犯意,法官根據被害少年頭部7處開放性傷口,並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顱骨穹窿閉鎖性骨折、右眼部鈍性損傷伴隨眼眶壁骨折等傷害,可見被告下手力道非微,被告明知以鐵錘敲擊他人頭部,極易造成他人之腦部功能喪失,而致生死亡之結果,主觀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甚明,犯行足堪認定。
法官審酌,被告系因一時情緒驅使,憤而持鐵錘行兇,非預謀計劃之犯罪,且迭經偵查與審程序均坦承持鐵錘朝被害少年頭部敲擊多次,過程中與被害少年及其父母調解成立,先行支付部分賠償金7萬元,彌補犯罪所造成損害,本院認縱依未遂犯規定減輕其刑,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10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