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復興「山老鼠現蹤」 保七警查獲臺灣肖楠94公斤逮2嫌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8月31日於桃園市復興區四棱溫泉附近查獲臺灣肖楠及金線蓮,當場逮捕2名涉盜伐嫌犯並查扣多項犯罪工具。(保七總隊提供)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組專案小組沿線調閱車牌辨識系統,鎖定疑似「山老鼠」車輛,並於8月31日在桃園市復興區臺7線四棱溫泉附近發現可疑休旅車,現場查獲臺灣肖楠23塊及相關犯罪工具,警方現場逮捕鄭姓、張姓2名嫌犯,全案依《森林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後續將持續追查是否有其他共犯。

日前警方誤認出遊民衆爲山老鼠,發生攔車盤查爭議,隨後保七總隊第五大隊立即組專案小組,並連續編排相關勤務積極追緝,員警根據林業署新竹分署所提供的可疑車輛,以貴重木被盜伐地點沿路向外調閱車辨,鎖定疑似該案山老鼠車輛追緝,並在8月31日前往桃園市復興區追查時,發現可疑的休旅車出現在臺7線58.5公里四棱溫泉附近路邊。

員警於休旅車後車廂發現疑似貴重贓木,確認目標無誤後,即於附近搜查,當場逮獲盜伐後在溪牀藏匿的鄭姓及張姓嫌犯,並起獲遭竊取的臺灣肖楠23塊,重量達94公斤,以及森林副產物金線蓮,另查扣犯罪所用自用小客車、電動鏈鋸、手鋸、背架、柴刀、毒品吸食器等贓證物;全案依涉嫌《森林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共犯或下游收贓者。

保七總隊呼籲,《森林法》規定,結夥2人以上或以使用車輛載運贓物方式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如竊取林木屬臺灣肖楠、紅檜、臺灣扁柏、牛樟等貴重木,還要加重刑責至2分之1;民衆發現相關不法情事,請通報林業或警察機關,共同守護珍貴的山林及自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