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惡男安全帽爆打妻!2童欲救母 他嗆「連你們一起打」

▲桃園市潘姓男子去年8月與妻子爭執,在2小孩前持安全帽爆打妻子成傷,小孩欲救媽媽卻遭恫嚇「若敢攔阻連你們一起打」。(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潘姓男子去年8月間在住處與妻子因爲小事發生口角,潘男竟暴怒先徒手毆打妻子,再持安全帽毆打導致頭皮、眼瞼與背部等多處瘀腫,2個不到10歲的孩子想上前救媽媽,潘竟恫嚇「如果敢攔阻,連你們一起打」等語,嚇得母子3人心生畏懼,事後妻子報警求助。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家暴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潘拘役80天,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35歲的潘姓男子去年8月19日晚上8時許,在中壢區某處住家,因細故與妻子起爭執,竟暴怒徒手及手持安全帽方式毆打妻子,導致其有頭皮、額頭處血腫、左眼瞼瘀傷、背部挫傷、左上肢紅腫挫傷、右前臂紅腫挫傷等傷害,在旁2名小孩欲上前攔阻,潘男竟恐嚇「如果攔阻,連你們一起打」,致使母子3人因而心生畏懼,事後,潘妻向中壢警方報案處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家暴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由於潘執行完有期徒刑後,5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建請法院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酌被告潘男僅因細故與告訴人發生爭執,竟不思理性處理糾紛,反以徒手及持安全帽毆打告訴人,致使告訴人受傷,並以言詞恫嚇被害人與2小孩,使其心生畏懼;法官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審結依家暴傷害罪,累犯,處拘役50日;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日。應執行拘役80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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