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3男女組「喪屍煙彈」販毒集團被逮 2男撇清都推給女的

▲中壢警方今年5月間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在徐姓與古姓男子住處搜索,扣得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與製造工具等證物。(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徐姓男子與綽號「鴨子」的陳姓女友夥同古姓男子共組「喪屍煙彈」販售集團,由徐男在中壢區住所充當製毒工廠,併購入製造原料後,由陳女以製毒工具製造第二級毒品俗稱「喪屍煙彈」的依託咪酯,以每顆2000元至2600元不等價格,指示古姓男子販售圖利,案經中壢警方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在中壢區徐男與古男住處扣得毒品等證物;桃檢覆訊時,徐、古2人均推稱是陳女製造販售,檢方偵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製造、販售第二級毒品罪嫌將3人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36歲的徐姓男子與34歲陳女爲情侶關係,43歲古姓男子則聽從陳女指示販售「喪屍煙彈」給不特定人士,徐男與陳女在中壢區新華街住處充當製毒工廠,購入原料後由陳女將原料粉末放入燒杯中攪拌、冷卻調配成煙油,再裝入空煙彈中完成「喪屍煙彈」,再由陳女透過通訊軟體販售給不特定人士。

檢警查出,陳女於今年4月14日晚間7時許,指示古姓男子至徐男住處取得1顆煙彈,在中壢區成功路某民宅交付給廖姓男子,廖男再以2000元現金交付完成交易;4月15日深夜11時許,陳女搭乘徐男駕駛自小客車,在中壢區榮安十三街某處等待廖姓男子,廖男出現後上車以2600元價格購入煙彈1顆與主機等物。

中壢警方根據情資,於5月底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至徐男、陳女同居之中壢區新華街住處與古男住處搜索,當場扣得依託咪酯粉末1小包、煙油4罐、煙彈2顆,另還有酒精燈爐、燒杯、電動攪拌器等製毒工具一批等證物。

▲中壢警方今年5月間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扣得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與製造工具。(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檢覆訊時,徐、古2人均推稱是陳女製造販售,檢方根據警方現場查扣製毒工具與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等證物,確認3人犯行明確,均以共同正犯之行爲分擔,檢方偵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製造、販售第二級毒品罪嫌將3人起訴。

中壢警分局表示,毒品煙彈外觀與一般電子煙相似,極易誤導青少年吸食,危害健康甚鉅,籲請民衆勿以身試法,製造、販售或轉售含毒煙彈,依法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警方將持續加強網路偵搜與源頭查緝,全力打擊毒品犯罪,守護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