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32處古蹟歷史建築 117處完成維護計劃
桃園市共有132處直轄市定古蹟與歷史建築,其中117處已完成管理維護計劃,文化局表示,將持續透過訪視輔導、補助誘因與修復檢討等方式,協助其餘尚未完成或逾期案件,加強文化資產保存與活用。(桃園市文化局提供)
截至今年8月底,桃園市已公告直轄市定古蹟與歷史建築共132處,其中117處已完成計劃,其餘案件則因所有權人衆多或修復作業進行中延宕。桃園市文化局表示,除部分尚未提報維護計劃外,也有部分已逾5年需重新檢討,日後將持續透過輔導、補助機制及不定期召開管理維護檢討會議,加以修正改善。
審計處指出,尚未提報或逾期未檢討的原因不一,包括所有權人意見分歧、部分權人旅居海外無法參與,或雖已函請辦理仍未完成提報;也有案件因計劃審覈程序過久,或需待修復工程完成後再行提報。另部分案件則已納入113年度訪視輔導修正管理維護計劃對象,建議文化局應深入瞭解癥結並適時提供協助,以確保文化資產保存及社會普遍平等的參與權利。
文化局表示,目前已公告的30處古蹟及102處歷史建築中,已有117處完成計劃,包含114處已備查或審查中,尚有15處尚未完成提報、3處持續修正中。多因土地所有權人數衆多、共識難以凝聚,或屬於性質單純的建築如牌樓,包括大溪敬字亭、楊梅道東堂玉明屋、大溪和平路茂發等案例。另八德呂達川祠堂、大溪建成商行、八德敦德堂等23處雖完成備查,但因進行修復工程已逾5年,將再辦理檢討。
文化局說,爲改善此情形,文化局將持續透過訪視輔導團隊協助所有、使用或管理人撰擬及檢討計劃;同時宣導管理維護計劃與補助制度連動,須完成備查方能申請補助,以提升所有權人提報意願。另局方同仁與輔導團隊也會主動拜訪所有權人,瞭解困難點並提出建議,並不定期召開管理維護檢討會議,研議突破個案瓶頸。
文化局強調,未來將定期清理尚未完成備查的公有文化資產,併發函通知限期改進,持續透過行政輔導、經費誘因及技術支援等方式,協助管理人落實計劃,讓桃園市的古蹟與歷史建築能獲得完善維護,達到保存與活用並重的目標,同時確保市民共享文化資產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