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清潔隊 內外勤獎金修改惹議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近日傳出未經協商,就片面修改「清潔獎金髮放基準」,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桃市清潔隊員權益促進會昨到勞動部陳情。記者葉冠妤/攝影
桃園市環境管理處近期修改清潔獎金髮放標準,引發爭議。桃市產業總工會、桃市清潔隊員權益促進會昨到勞動部陳情,質疑未經協商就修改薪資標準,要求勞動部發文提醒桃市府,以確保勞工權益。桃園市環管處表示,審計處要求檢討內外勤獎金同酬不同工,事前已與工會溝通過。
桃園市清潔隊員薪資來源有兩種,本俸加給約3萬9千元,其次爲清潔獎金1萬元。桃園市清潔隊員權益促進會代表葉斯勝指出,新辦法依工作性質調整獎金,外勤維持1萬元,稽查或內勤降爲8千元至6千元不等,因爲清潔獎金佔薪資2成,新制以8月31日爲分界,新進或被調動者適用新基準,等於調內勤就可能減薪,大家都擔心被調職。
桃產總秘書彭宏達批評,桃園市環管處未與基層隊員協商,即片面下修勞動條件,造成同工不同酬、獎金縮減及管理權擴張,影響近3千名隊員權益。
彭宏達批評,環管處聲稱「8月31日前到職不受影響」,但只要調動或更換工作內容,仍會適用新制,全面衝擊基層勞動條件;清潔隊員適用勞基法,市府未與勞方協商即改動勞動條件,程序有瑕疵。
清潔隊員透露,新制上路後,若調內勤或稽查,薪水最多可能減少4千元,希望工會能保障權益。另有隊員說,內外勤獎金有區隔很合理,但原想爭取外勤提高獎金,結果卻是內勤獎金被縮減。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監事賴建隆指出,環管處修訂獎金制度,除下修獎金,更擴張管理權,主管可藉職務調派,決定隊員的獎金金額,進而控制、打壓異議,桃園市首開全國惡例,呼籲撤回新版基準。
桃園市環境管理處迴應,過去內、外勤清潔獎金都是1萬元,引發「同酬不同工」爭議,審計處要求檢討,才修訂獎金要點;修訂前已與3個清潔隊員工會溝通,職務調動雖影響獎金,但會先徵得同意,除非隊員有過失無法續留原職位。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合作科長黃春玉,日前已聯繫桃市府勞動局,後續將發函,重申勞動條件變更須雙方合意。桃園市勞動局表示,已請環管處主動與清潔隊員、工會溝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