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稽查 護拉拉山水蜜桃信譽
桃園市府13日跨局處聯合稽查拉拉山水蜜桃攤商,農業局長陳冠義(左一)表示,希望保障消費者權益,也希望農友一起維護拉拉山水蜜桃品牌。(賴佑維攝)
爲保障消費者權益,桃園市府13日跨局處聯合稽查拉拉山水蜜桃,農業局長陳冠義(右一)表示,這段期間將不定期稽查,呼籲農友一起守護拉拉山水蜜桃品牌。(賴佑維攝)
有民衆到桃園市復興區買2盒水蜜桃回家,發現有1盒全是壞的,爲此桃園市府13日聯合稽查,發現少量商家未標示價格,要求現場改正。農業局長陳冠義表示,將不定時稽查,呼籲攤商守護好拉拉山水蜜桃品牌信譽。
民衆指日前母親在拉拉山買水蜜桃時,攤商不願讓母親挑選,回家發現有1盒全是壞的,事發後復興區農會協調業者補償。陳冠義表示,爲維護消費權益、保障市場交易秩序,13日啓動聯合稽查,會同消保官、桃園市經發局、區農會及復興區公所,前往角板山及枕頭山商圈宣導稽查。
稽查重點包括檢查攤商所販售水蜜桃品質、使用復興區農會專屬桃盒相關規範,並向攤商宣導販售注意事項及相關消費交易法令,強化攤商自律意識。
復興區農會總幹事高理忠表示,農會設計專屬水蜜桃盒,請消費者認明紋面婦女標章,另盒上皆印有流水編號可溯源,消費者購買時可檢視,保障農戶與消費者雙方權益同時,也爲農民一整年辛苦把關。
桃市府法務局消保官謝青如表示,多數商家符合規定,僅少數未標示價格的攤商或店家,已於現場要求改正。
陳冠義說,已提醒攤商不得使用農會外盒包裝非拉拉山水蜜桃,違規將追繳補助款並禁止使用專屬盒裝,違反涉及《商標法》將會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