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送驗假車牌巧遇「同號」轎車 竟是二手車行在蝦皮買的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於18日21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發現1輛轎車懸掛車牌有異,懷疑是假車牌。隔天將假車牌送往桃園監理站查驗時,又有一輛懸掛一模一樣車牌的汽車駛入監理站,發現竟是二手車行在蝦皮購買僞車牌,依法送辦。(翻攝照片)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於18日21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發現1輛轎車懸掛車牌有異,懷疑是假車牌。隔天將假車牌送往桃園監理站查驗時,又有一輛懸掛一模一樣車牌的汽車駛入監理站,發現竟是二手車行在蝦皮購買僞車牌,依法送辦。

警方表示,在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臨檢時前發現吳姓男子所駕駛之「馬自達」自小客懸掛車牌有異,立刻將該車攔停盤查,初步檢視合理懷疑該試車牌照其中1面是使用僞造、變造或蒙領之牌照,即俗稱僞牌。

偵辦人員19日將該2面試車牌照送至桃園監理站檢驗線確認僞牌及真牌差異處之際,突有一輛懸掛相同試車牌號碼豐田自小客車正緩緩駛進監理站檢驗線準備進行檢驗,員警立刻上前盤查,經詢問發現該駕駛陳姓男子與18日警方攔檢的吳姓男子爲同一家二手車行員工,員警當場拿着昨日查扣的2面試車車牌與在檢驗線的車輛試車牌號碼互相比對,形成1臺自小客車卻有4張相同車牌號碼的詭異畫面。

後續通知二手車行許姓負責人到案說明,方坦承車行所申請的試車牌已不敷使用,但爲增加驗車數及供顧客試車之用,萌生歹念在蝦皮購物平臺以1萬2000元購買僞造車牌,全案偵訊後,將負責人及2名員工依僞造文書之罪嫌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有民衆爲省牌照、燃料稅,遭停牌後懸掛假車牌上路;或車牌因案遭吊扣、吊銷牌照無車可開,上網購買標榜「客製化」假車牌,藉此躲避警方與監理單位查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文銘提醒,車輛號牌屬特種文書,擅自僞造、變造車牌並懸掛於車輛行駛道路上,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更屬犯罪行爲違反刑法僞造特種文書罪,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禁止使用他人車牌或變造車牌,就是爲了要維護警方對於交通稽查的正確性及避免被不法之徒用來製造犯案斷點,除了監理機關外,任何人都無權制造車牌,請有心人士切勿心存僥倖而最終難逃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