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毒駕案件單日聲押19人 鐵腕強力執法後已羈押52人

▲桃檢指揮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各警分局偵辦涉嫌毒駕案件,昨(17)日涉案19人,經警方實施唾液快篩測試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15人。(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檢警爲有效遏止毒駕事件發生,內勤檢察官林佳勳於16日偵辦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與各警分局移送涉嫌毒駕案件,經訊問後於昨(17)日清晨5時許完成,涉案被告19人均經警實施唾液快篩測試,分別呈現依託咪酯、安非他命等毒品陽性反應,檢察官認爲被告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15人。

桃園地檢署表示,臺灣高檢署於5月26日函令各地檢署對於毒駕案件應積極聲請預防性羈押,桃檢請檢察官偵辦毒駕案件審酌被告施用毒品情形及駕駛行爲等情事,認定有反覆施行犯罪之虞者,應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聲請羈押。

桃園地檢署截至6月16日止23天內經向法院聲請羈押毒駕案件共67人,經法院裁準羈押共計52人,展現鐵腕執法決心,強化嚇阻效果,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維護國人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