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600元爆衝突!毒男不還錢頸胸遭刺慘死 病友裁定羈押
▲彰化2毒蟲爲了600元債務爆發衝突,其中李男頸部遭刺身亡。(圖/民衆提供)
記者唐詠絮、郭玗潔/彰化報導
48歲蔣姓男子與49歲李姓男子長期在醫院接受美沙冬治療,卻因區區600元債務在醫院後方停車場談判,結果爆發激烈衝突,李男左頸遭刺一道4公分傷口,渾身是血負傷掙扎走回醫院求救,經搶救仍傷重不治。蔣男因犯罪嫌疑重大,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認爲蔣有逃亡之虞,但沒有勾串證人的可能,裁定羈押2月,未禁見。
據瞭解,蔣男和李男都是長期在彰化醫院接受美沙冬替代療法的患者,李6月底時向蔣借了600元,昨(2日)上午7點多,兩人在服藥區外,因爲600元借款發生口角,隨後相約到醫院後方的田間「談判」。據瞭解,李因拒絕還錢,先動手毆打蔣男,蔣迫不得已,從包包中取出野外求生刀自衛,結果先刺中李男左胸,又刺中李的脖子。李渾身是血,搖搖晃晃地走進醫院停車場,附近民衆見狀通報醫護人員,李經搶救30分,仍因頸動脈被刺穿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發現,蔣男有槍砲、毒品前科,李男則有毒品、僞造文書等紀錄。蔣男經訊問後,坦承和李發生衝突後,李的鎖骨遭他攜帶的刀子刺傷,李因而死亡,但蔣否認李身上的刀傷是他造成的,也否認有殺人犯行。
不過法官認爲,除了蔣的供述外,另有監視器畫面、李身上的刀傷照片、扣案刀子可證,足認蔣犯罪嫌疑重大。且蔣供述避重就輕,有所保留,涉犯殺人犯嫌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重罪伴隨逃亡可能性本身就很高,而有相當理由認蔣有逃亡之虞,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之羈押事由,且有羈押之必要,故自即日起予以羈押2月。
法官指出,另檢察官認爲蔣有勾串證人的可能,但從監視器來看,犯罪過程中應該只有蔣跟被害人2人知曉,故應無證人足以作證整個犯罪的行兇過程,且本件蔣確實是撥打電話自首,有110的報案紀錄單可證,故蔣無勾串證人的情事存在,檢察官聲請禁止接見通信爲無理由,此部分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