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子家興裡畫禁停線 住戶拒移車怒嗆:里長很大嗎?
警員獲報趕至協助溝通,畫線工程才得以順利進行。(民衆提供/寶智華臺中傳真)
潭子區家興裡24日畫設榮興街路旁禁停標線,一名住戶質疑未事先溝通,一度拒絕移車,警方獲報趕至處理,住戶仍繼續抱怨近1小時,還嗆里長「里長很大嗎?」經里長耐心說明施工是里民大會決議,且10天前就在各社區大樓電梯及鄰長服務處貼公告,住戶最後才配合移車,工程得以進行。
住戶怒嗆「里長伯,我有不對嗎?跟你商量不對嗎?你現在跟我這樣說,里長是很大嗎?」在旁的警員安撫住戶,並請住戶降低聲調分貝;在旁的家興里長莊世雄滿臉無奈。
住戶的車停在騎樓,仍露出4分之1車身在路上,影響畫線。里長請住戶配合移車,住戶卻說「從我車上畫過去啊!」好歹勸說都無效,於是請警方到場協助處理,結果居民繼續抱怨近1小時,強調施工前應逐戶告知居民,最後才肯把車移開。
莊世雄強調,家興里長600公尺、寬300公尺,範圍小,卻有10多棟高樓住宅,人口密度相當高,裡內榮興街道路僅8米寬,過去未畫線禁停,路旁一停車,僅剩1輛車勉強通行寬度;10年前當地公寓高樓層發生火警,救災車輛難以進入救災,若再不及時改善路況,一旦再發生類似意外,延誤搶救黃金時間,後果不堪設想。
莊世雄指出,2022年裡民大會決議通過榮興街畫設禁止停車線,先決條件是等鐵路高架化下方停車場完成後再開始施工,避免停車不便,而停車場於去年完工,區公所備妥畫線工程經費,定24日施工,10天前即在各社區大樓電梯及各鄰長服務處張貼公告,詳細告知居民,不料卻遇到這名住戶反彈。
里長莊世雄表示,這名住戶住在巷口轉角,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 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 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家門前本就不能停車。畫設禁止停車黃、紅線是爲了社區公共安全,雖然可能造成不便,但該做的還是要做,請里民們諒解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