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夜店推全面「刷身分證入場」 助警14天連破2竊盜案
臺中市第四警分局協調轄內夜店仿照臺北市,實施全面「過卡辨識身分」機制,入場的消費者都需掃描身分證留檔,警方表示,本月初與本月中旬,轄內夜店發生女客遭行竊現金、行動電源等財物案件,被害人達7人,損失財物約5萬元,都依竊盜案送辦。
第四警分局大墩所在1日深夜巡邏時,發現彭姓男子(28歲)騎機車不穩,懷疑彭男有酒駕行爲,經攔查後,彭男酒精濃度超標,警方將彭帶回派出所期間,接獲轄內夜店通報,彭男曾到店內消費,疑在包廂內行竊兩名女客的手機、現金、行動電源等財物。
警方隨後在彭男騎乘的機車置物箱內,查獲現金、手機、行動電源等贓證物,彭男得知要被依公共危險、竊盜等罪,移送臺中地檢署時,一度情緒崩潰,在所內痛哭,警方安撫情緒後,依法送辦。
無獨有偶,大墩所在15日又接獲轄內夜店通報,店內有陳姓男子(30歲)涉嫌行竊店內女客的財物,一共有5人受害,被偷走現金、行動電源、香菸等財物,財損有3萬多元,經店家調閱監視器,以及新推動的「過卡辨識身分」機制,警方即在陳男離場後,夜店周邊攔查到陳男,查扣涉案贓物,依竊盜罪送辦。
警方表示,夜店因環境較昏暗,容易成爲宵小行竊的場所,不過業者自主推動刷身分證入場後,有效遏阻有心人士犯案,另外若在竊案、性騷、妨害秩序等案件發生後,也能夠迅速鎖定涉案人身分,縮短破案時間,有助於維護治安。
第四警分局長陳祥麟呼籲,民衆出入夜店等人潮聚集之場所,應妥善保管個人財物,提高警覺,做到財不離身,避免成爲宵小覬覦目標;若遇財物遭竊或發現可疑人士,可撥打110報案尋求警察協助。
臺中市陳姓男子15日時在南屯區一間夜店行竊,連續行竊5名女客的財物,警方接獲通報後查獲。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彭姓男子1日時在夜店行竊後,酒後騎車上路,警方查獲送辦。記者陳宏睿/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