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素人媽媽」陳美妃母子毆警 怒嗆「不跟垃圾講話」判賠6萬
曾以「素人媽媽」身分參選臺中市長、立委的陳美妃,因經歷提及「作文比賽第一名」太過奇葩引起民衆討論,陳美妃母子在去年5月底時,與社區警衛衝突,涉持雨傘打傷對方,因過程中與警員爆發口角、衝突,甚至打傷警員,造成警員左臉紅腫挫傷,一審判陳美妃母子得各賠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美妃在去年5月31日與社區管理員、社區住戶爭執,轄區派出所警員到場處理,因陳質疑警員袒護保全,陳先對警員辱罵你可以滾了」等語,並於走出管理室之際,復折返管理室,當場對原告以「我們不跟這個什麼垃圾講話」、「這一種叫做什麼?這一種叫做爲民服務的垃圾」等語。
警員聞言後,認爲已構成妨害公務現行犯,欲予以逮捕,陳美妃母子以徒手推擠方式,揮打到警員頭部,造成警員左臉挫傷並紅腫,警員分別向陳美妃母子各求償3萬元,刑事部分,陳美妃母子遭判拘役59天,可易科。
臺中地院審理時,陳美妃母子主張,她是因不甘警員處理不公,纔會反譏警員,另外兒子是看到警員壓制她,爲了保護媽媽纔有不得已的推擠行爲,屬於正當防衛範疇。
一審審酌,陳美妃母子損及警員名譽、傷害警員身體,考量到雙方資力與加害程度後,判二人得各賠警員3萬元,仍可上訴。
前臺中市長候選人陳美妃。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