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市民邏輯改變 騎樓禁停機車 申請案增加
臺中市交通局爲推動人本交通設計,祭出騎樓人行道禁停措施,並呈現成長趨勢。(溫予菱攝)
爲推動人本交通設計,臺中市交通局祭出人行道改善、騎樓人行道禁停等措施,其中以民衆主動申請的騎樓禁停呈現成長趨勢,並集中於南屯、西屯及北區。對此,臺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2日表示,隨停車格增加、大衆用路習慣改變,民衆邏輯也在變化,比起騎樓單側放機車,現在市民更希望可以淨空,享受良好的通行環境。
根據交通局統計,自民國110年至114年,騎樓人行道禁停分別畫設25處、35處、25處、35處、38處,今年截至5月底也有13處,總計171處,禁停長度自110年至今年5月底,每年分別爲1萬321公尺、5547公尺、1萬406公尺、2988公尺、3971公尺、1280公尺,總長約3萬4513公尺,前三名爲南屯10處、西屯與北區5處並列。
交通局針對大樓、集合式住宅管委會或同一街廓透天住宅、中小學通學步行環境、百貨商圈、車站、醫院周邊等人潮擁擠處,推動地方民衆若達共識就可向市府提出騎樓禁停申請。
葉昭甫說,過往有人行道單側停機車,這不外乎是因爲車格供給量不足,只能在沒有紅、黃線路邊及較寬人行道單側停放,不過隨着停車格愈來愈多,民衆思考邏輯也在變化,包含希望人行道、騎樓淨空,車輛停放鄰近車格就好,因此也逐步檢討中,申請騎樓禁停者現以集合住宅居多。
葉昭甫舉例,有些大樓不希望騎樓被停機車,在統整地方共識後,就可以向中市府出示資料申請,同仁屆時將先評估地方條件、民衆意願等,確認符合就會張貼禁止停車牌面,以便警方看到違停能夠依法執法。至於有無騎樓禁停實施後反悔個案,葉強調,因申請前地方要有共識,目前尚未聽說相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