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色翁擅闖民宅!躺熟女牀邊伸鹹豬手 惡問「一次多少?」
一名老翁擅闖民宅,還跑到屋內女子身邊躺下,並問「一次多少?」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老翁阿財(化名)見一戶人家大門未上鎖,竟擅闖民宅並闖入女子小玲(化名)房內,還對小玲伸出鹹豬手,甚至問「一次多少?」小玲嚇壞大聲呼救,阿財則趕緊逃跑。事後,阿財辯護人稱,因認知障礙及失智症影響行爲判斷,並已賠償獲調解,但法院認爲其行爲並不輕微,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於2024年8月29日上午7時40分許,老翁阿財見到一戶人家大門沒鎖,竟直接闖進去,接着進到女子小玲所在的2樓房間,並躺在小玲的身旁。小玲一睜開眼見到陌生人阿財當場嚇壞,立刻起身制止,反遭阿財拉住手,小玲隨即撥開對方的手並大喊呼救,而阿財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開口用臺語問「一次多少?」且還違反意願,觸摸小玲的手、腿部及臀部。
小玲的兒子聽到母親的求救聲,趕緊下樓查看,阿財才逃離現場。全案經小玲訴由霧峰分局報告臺中地檢察檢察官偵查起訴。
阿財的辯護人雖辯稱,阿財患有輕度認知障礙、老人失智等病症,因配偶一時疏忽,纔會有本案發生,案發後雙方調解成立,已賠償損害,難認阿財主觀上具有重大惡性,請求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
然而,阿財所犯強制猥褻罪,最低刑度爲有期徒刑6月,法官認爲,被告犯行所生損害並非輕微,難認被告犯行有何引起一般同情而顯可憫恕之情,科以上開最低刑度以上,猶嫌過重之情狀,不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
臺中地院審理,阿財犯後坦承犯行,且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小玲撤回侵入住宅告訴;另審酌阿財身體狀況、診斷證明等個人資料、無前科紀錄,以及審理程序中自陳之智識程度、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阿財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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