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女愛貓就醫稱:「救流浪貓」 網路募款17萬下場曝
臺中一名趙姓女子112年9月間,竟利用自家寵物貓就醫的收據,透過修圖軟體將醫療費用從1萬4750元變造成17萬1300元,並在Instagram上發文聲稱「流浪貓罹患貓腹膜炎(FIP),急需募款」,誘騙3名愛心網友匯款共1萬4500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趙姓女子112年9月間,竟利用自家寵物貓就醫的收據,透過修圖軟體將醫療費用從1萬4750元變造成17萬1300元,並在Instagram上發文聲稱「流浪貓罹患貓腹膜炎(FIP),急需募款」,誘騙3名愛心網友匯款共1萬4500元。事後遭獸醫院踢爆造假,趙女雖緊急退款道歉,但仍被依加重詐欺罪起訴。臺中地院審理後,判她3個詐欺罪各6月徒刑,合併執行9月、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趙女去年9月2日帶着自家貓咪到臺中的寵物醫院就診,實際醫療費用僅1萬4750元,但她竟用「美圖秀秀」修圖軟體篡改收據金額,將項目如「藥劑費4500元」改成「8萬4500元」、「生化檢驗2000元」改成「5萬2000元」,總額暴漲10倍,變造成17萬1300元。
3天后,她在經營水晶販售的IG帳號發文,聲稱救援的流浪貓確診「貓傳染性腹膜炎(FIP,俗稱貓咪黑死病)」,並附上變造後的收據,寫下「他真的非常需要你們的幫助…不得已走向募款這條路」,同時公開自己的Line Bank、臺新銀行帳戶,吸引網友捐款。
溫姓、林姓、吳姓3名網友信以爲真,分別匯款1萬元、2500元及2000元。直到寵物醫院發現該貼文,緊急在臉書發文澄清「收據遭變造」,趙女才趕緊刪文退款,併發道歉聲明,但仍有民衆憤而向彰化地檢署告發,案件轉由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地院審理時,趙女坦承犯行,辯護律師則強調她已全數退還款項,且無前科,請求輕判。法官認爲,趙女觸犯《刑法》「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及「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詐欺取財罪」,但因她在偵審期間均自白,符合《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減刑規定,最終判3罪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合併執行9月,緩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