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折斷9支國旗!還當標槍亂射 詭辯「要揮旗」這下慘了
▲臺中一名張男折斷國旗、燒車四處亂,近日遭判刑。(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張男去年國慶日前夕,在北區連續折斷9支國旗,還被查出他在這段期間持打火機亂燒民衆機車,檢方調查認定他意圖侮辱中華民國,張男強辯是愛國,想揮舞國旗,仍被依侮辱國旗國徽、毀損公務、公共危險等罪起訴,全案近日判決出爐。
檢警調查,張男(29歲)去年10月1日凌晨3時許,看見有民宅前停放的機車,竟持打火機點燃該車車牌燈,導致電線被燒斷;10月3日一早,張男又跑到北區中清路一處天橋上,將臺中市府設置的9面國旗折斷,甚至把旗杆折斷,意圖侮辱中華民國,公然損毀中華民國國旗犯意。
▲▼張男當時在北區天橋上,把上頭國旗折斷往下丟。(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張男辯稱,並沒有燒機車,只有點菸,是煙不小心掉在地上,嘗試熄滅。但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張男蹲地在機車旁,沒多久就冒出火光,事發後還在旁觀看、並未動手滅火,辯詞並無可採。
張男還稱,沒有侮辱中華民國犯意,反而很愛國,只是想把國旗拿下來揮舞。但是,張男被拍下把國旗折斷後,還往路邊投擲,甚至有民衆阻止,張男也不理會。
中院認爲,張男所犯爲以公共危險放火罪論處,毀損國旗犯行,以刑責較重的毀損公物處斷。審酌張男惡性非輕,審理時坦承犯行,放火罪處1年1月、毀損公物3月,後者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