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拿滅火器亂噴遭逮 犯案理由超蝦
中市警二分局17日晚間在北區雙十路二段21巷口,將吳男查獲到案。(民衆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1名37歲吳姓男子從5月起3度在臺中公園地下停車場拿滅火器惡意噴灑,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追查,17日晚間在北區雙十路將他查獲到案,他竟稱因缺錢花用心情不佳,纔會惡作劇解悶,全案將公共危險等罪移送偵辦。
臺中市警二分局指出,日前接獲民衆報案,指稱臺中公園地下停車場5月3日、5月12日及5月13日,有人拿停車場滅火器在B、C梯一樓出入口處惡意噴灑,經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1不明男子拿滅火器亂噴灑,也造成大量粉塵飛揚。
經民衆報案後,中市警二分局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緝,經調閱監視器等資料偵辦,鎖定涉案人爲吳姓男子涉有重嫌,經積極訪查及調閱監視器追查行蹤,17日21時35分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1巷口,將吳男查獲到案。
吳男稱,因缺錢花用心情不佳,想要惡作劇解悶,才擅自拿取停車場防災滅火器往樓梯間噴灑,造成大量消防粉塵紛飛。
中市警二分局長鍾承志表示,吳男此舉已涉犯竊盜罪、毀損罪以及公共危險罪,警方將一一究辦,全案已依法移送檢方持續偵辦,另警方已加強停車場各出入口巡邏勤務,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