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開車擦撞超商外機車逃逸 辯「沒感覺」下場慘

▲黑色轎車撞到超商外的機車,旋即逃逸。(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1輛黑色轎車日前在南區建國北路擦撞某超商外停放的機車、腳踏車,肇事者未下車查看反而逃逸現場,經被害車主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肇事的林姓男子,林男辯稱「沒感覺」,但相關事證明確,警方依道交條例制單舉發,最高可罰3000元並吊扣駕照3月。

臺中第三警分局指出,上月中旬接獲1名李姓男子報案,稱他將機車停放在超商外,回頭要牽車離開時,發現機車莫名位移,車身也出現多處損傷,懷疑遭人擦撞,對方卻未留下任何聯繫資訊。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當時有1輛黑色轎車行經超商外時,撞擊路邊機車,肇事後未停留查看,逕自駛離現場,共有2部機車、1輛自行車受害。

▲事故造成2部機車1輛自行車受損。(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警方循線找到涉案的28歲林姓男子,林男到案後辯稱,事發時沒感覺到有碰撞,纔會離開現場。警詢後,警方依道交條例第62條,對肇事逃逸進行舉發,同時協助被害車主辦理求償事宜。

警方指出,林男犯行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肇事逃逸可吊扣駕照1至3月。警方呼籲,民衆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損害程度大小,均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待處理,切勿因一時疏忽或誤解而擅離,否則恐將面臨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