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科大生傳買兇訊息給友 還稱女同學是妓女 最後GG了

王姓男子就讀臺中某科技大學期間對顏姓女同學心生不滿,竟用臉書或Instagram傳送給5名友人「對顏女下藥有錢拿」、「你對顏下藥,有錢拿,我想她死」、「你下老鼠要讓顏死,我給高額獎金」、「你對顏下藥,很好玩,希望她死」等「買兇」訊息,另稱顏女「賣春」是「妓女」;新竹地院審理終結,王男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王男與顏女都是臺中某科技大學學生,王男於就學期間因細故對顏女馨生不滿,今年2月至4月間透過臉書或IG傳送包括「幫我下藥弄死顏女$$$你對顏女下藥,讓她死」、「你對顏女下藥,有錢拿,我想她死,你對顏女下藥,有錢拿,你弄死顏女拍影片,有錢拿」等訊息給5名友人。

另外,王男又傳包括顏女是「妓女、賣身體、賣春」等訊息給友人。最終,這些訊息透過轉傳讓顏女看見,導致顏女心生恐懼,向警方報案提告。

法官認爲,王男與顏女先前是同學關係,兩人本應相互尊重,縱使有糾紛,亦應循理性、平和途徑溝通化解,但王卻未能剋制控管己身舉止與情緒,率然傳訊給多名友人,以此方式恫嚇顏女,使對方心生恐懼,顯然可見王男情緒管理及自制能力有所欠缺,考量王坦承犯行,本身無前科,但至今未與顏達成和解取得諒解,審酌依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

王男用臉書或Instagram傳送給五名友人「對顏女下藥有錢拿」、「你對顏下藥,有錢拿,我想她死」等「買兇」訊息;新竹地院審理終結,王男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