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酒客找坐檯女到旅館 想硬上房內爆肢體衝突…這下糗大
臺中市鄭姓男子在去年5月間認識一名酒店坐檯女子,同月底鄭喝醉後在旅館內撥打電話找女子,談妥2500元赴約,但女子到場後,見鄭男發酒瘋,不願配合鄭男「陪睡」要求,鄭即施以暴力,強吻女子、徒手毆打女子,造成女子全身多處傷勢,警方到場時,女子還氣罵「想白乾嗎,沒這回事」,臺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鄭10月徒刑。
判決指出,鄭姓男子在去年5月間因喝酒認識坐檯的女子,雙方互留聯絡方式,同年月底時,鄭男喝醉後在臺中北區一間旅館留宿,還不斷打電話找該名女子作陪,最後談妥付2500元,女子才願到場。
女子到場後發現,鄭男已經喝醉,開始有喝醉施用暴力的情形,因此不願靠近鄭男,但鄭男仍強迫女子到牀上「陪睡」,女子拒絕後,鄭男將強拉女子壓在牀上,另不顧女子意願,不斷親吻女子。
女子不斷掙扎,還拿地面衣架反擊鄭男,鄭男隨後以徒手方式,毆打女子,造成女子臉部、身體多處血腫、挫傷,女子趁雙方對峙時,通報警方到場。
警方到場時,女子還氣罵鄭男,「現在叫我過來是怎樣?要白乾的喔?沒這回事。不給抱就打人」等語。
臺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鄭男爲一己私慾,未能自我控制,不顧女子之身體自主權,對女子做出強制猥褻犯行,造成女子身心受損,依法判刑10月,仍可上訴。
臺中市鄭姓男子涉嫌強制猥褻坐檯女子,一審判鄭10月徒刑。示意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