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酒後口角「6打3大亂鬥」1人躺路邊 8人打完回包廂繼續喝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31歲陳姓男子和30歲高姓男子等9人,今(22)天凌晨相約喝酒唱歌,席間不知是誰提起過往1件小嫌隙,雙方開始吵架,從店內吵到店外,6人對3人在馬路上拉扯、推擠,最後高男被打傷倒地,8人則回包廂繼續喝,直到警察上門才知有路人報警,原以爲只是小吵小鬧,如今事情大條了。

▲▼9名友人酒後口角大亂鬥,1人遭打傷丟包路邊。(圖/民衆提供,下同)

臺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凌晨5時18分獲報,福星北路上有人被打傷,趕往現場後緊急將高男送醫,結果發現打人的一羣人居然還又回到居酒屋地下室包廂喝酒。

「沒事,吵架而已」、「當事人在這裡」、「傷害是告訴乃論,不是嗎」,包廂內比較清醒的男子急着澄清只是單純吵架,不是重罪,有的人則是醉到要有人扶才能走路。

員警則說,超過3人在馬路上打架,就是聚衆鬥毆,是公訴罪,話一說完,在場者全傻了,刑法第150條聚衆鬥毆,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偵訊後將9人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