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鼓勵社區共享車位 安全隱私掀疑慮

中市推動公有機關與學校開放共享車位,已開放22處場域、釋出1310格,也鼓勵社區大樓參與共享。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推動「共享車位」,鼓勵社區開放部分停車位供外車使用,盼紓解停車問題,但民衆反映治安、隱私與權責模糊等問題,地方議員也質疑市府推動倉促、欠缺配套,應「先公後私」,優先開放公所、學校等公有場域作爲試點。臺中市府表示會檢討改善。

不只臺中,雙北、桃園、高雄市推動時也面臨類似困境。6都中高雄市最早推動「商辦爲主,住宅爲輔」車位共享政策,已近10年,雖已增加至近40處,但市府坦言,住戶管理委員會普遍不同意,輔導過程具困難度。

臺中市汽車突破120萬輛,六都之首,市區停車格供不應求。市府除推動公有機關與學校開放共享,已開放22處、釋出1310席車位外,也鼓勵社區住宅參與共享。

目前臺中水湳都市計劃區明訂「留設公共停車位」制度,將公共停車位列爲公益性設施,並給予建商容積獎勵,已覈准2件、可提供434個公共車位。部分居民感到憂心,西屯區吳姓住戶指出,開放外車出入恐影響安全與隱私,若發生竊盜或擦撞糾紛,責任恐難釐清。南屯有社區管委會表示,區權會時住戶一致反對,取消與附近機構的共享車位計劃,

國民黨臺中市議員陳政顯說,除了水湳區,其餘地區並無誘因,卻要求社區開放共享,「安全不能拿來交換政策績效」。民進黨市議員林祈烽則建議,應採「先公後私」原則,完善制度後再推向民間。

桃園市政府今年7月啓動登記制度,民間反應保守。交通局表示,初期由公家機關領頭開放,預計11月底正式上路。新北市2021年啓動,但覈准件數少之又少。

至於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推動,目前機關、學校夜間停車空間只要多於25格,夜間開放停車資源共享。

高雄市2015年就推動車位共享政策,但高市交通局坦言,住宅大樓車位所有權分散,多數住戶只持有1至2個車位,不易整合且規模較小不具停車場經營效益,住戶管理委員會基於隱私、生活品質、安全因素等考量,普遍不同意停車格共享。

民衆看法兩極,李姓市民說,社區設置共享車位開放外人進出,感覺既沒隱私又危險,不如多畫設路邊停車格比較有用;在商辦大樓上班的林小姐則說,只要確保大樓上班者有車位可停,多餘車位開放也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