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港為風電填海 漁民爭補償
臺中港離岸風電37、38號碼頭明年完工,漁民擔心特定區禁漁面積再擴大。記者黑中亮/攝影
臺中港37、38號@@@離岸風電@@@碼頭明年將完工,爲讓風機業者進駐,將填海造陸50公頃,漁民憂禁漁範圍再擴大,市議員認爲能源工程應給漁民補償。港務公司強調,特定區不會再擴大,風電場造成漁民損失,會持續與漁民溝通。
臺中港1973年建港,經歷3次港區擴建,目前面積爲1萬1258公頃;臺灣港務公司爲配合離岸風電政策,2023年起斥資35億元在臺中港內興建37、38號碼頭,做爲風機預組基地,提供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預計明年完工。
市議員陳廷秀表示,37、38號碼頭興建與未來風電場建置、中火6部天然氣機組陸續啓用,都會影響到港區生態與漁民作業,漁民支持國家重要建設,但基本權益被犧牲卻未獲得補償。
他指出,2003年臺中港擴大港區4666公頃時,就沒有知會漁會與漁民,這次設置離岸風電碼頭,也沒有讓漁民充分了解;希望中央聽到漁民心聲,也希望臺中港能參照臺北、高雄港擴大港區面積,給漁民相對補償。
臺中區漁會總幹事趙朝森說,臺中港特定區內都屬禁漁範圍,漁民要跑大老遠到特定區外捕魚,50多年來油錢就難以估計;禁漁區面積1.1萬公頃,卻只有5千公頃提供補償,比起臺北港與高雄港擴建都有談妥賠償,臺中漁民遭到不公對待。
趙朝森表示,高雄港過去填海造陸,都有給高雄4個漁會的漁民補償,臺中港現有6家風電業者進駐,土地明顯不足,將再填海造陸增加50公頃土地,卻絕口不提對漁民補償,並不恰當。
臺中港務分公司迴應,行政院2003年覈定臺中港區範圍,符合商港法規定,且港區面積不會再擴大,37、38號碼頭明年完工,但風電風場不在臺中港特定區內,對漁民造成損失屬於經濟部負責,港務公司會持續透過漁會與漁民協調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