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惡夫妻慘虐輕障女近月 逼籤本票還想推下海賣身

臺中一對惡夫妻夥同田姓男子慘虐輕障女近1個月,臺中地方法院5日將3人判刑。(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一對惡夫妻夥同1名朋友,拘禁脅迫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子無償當保姆,做家事,逼籤本票想推輕障女下海賣身,並多次以鐵棍、鐵條、衣架、保力達瓶、鎖頭毆打,以打火機燒頭腳,以熱水澆燙身體,慘虐近月成重傷,最後以推車推到街頭丟包。臺中地方法院5日依共同恐嚇取財、恐嚇得利、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遺棄等罪判刑,全案仍可上訴。

陳姓男子與田姓妻子明知被害女子有輕度智障,誣指對方偷錢,逼對方還錢,被害人出於恐懼,2022年9月間簽下106萬元本票,惡夫妻檔仍不知足,3個月後再以輕障女未還錢未由,要求籤合約無償做家事、當保姆還錢償債。

惡夫妻2人夥同另1名田姓男子和輕障女共同居住,將輕障女拘禁在儲藏室,若要外出,必有1人陪同,以防止輕障女逃走,若輕障女不配合做事,就共同以鐵棍、鐵條、衣架、保力達瓶、鎖頭毆打身體,以打火機燒頭、腳,甚至拿熱水澆燙身體,視輕障女如奴隸。

3名惡徒慘虐輕障女至2023年1月,發現輕障女渾身受傷、多處開放性傷口,已無法自救,竟向社區大樓借推車,把輕障女推到北區中華西街、中山路口棄置;經路人發現報警,警方深入調查,才循線查獲3名惡徒,惡妻起初辯稱輕障女在外流浪,才以幫忙做家務及保姆爲條件收留,最後坦承有要求輕障女籤借據,最終目的是想逼輕障女下海做八大;檢方訊後將3人聲押獲准。

臺中地方法院5日宣判,陳男涉共同犯恐嚇取財罪、恐嚇得利罪及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罪,各處有期徒刑10月、9月、2年,應執行2年10月,另共同犯遺棄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田女涉共同犯恐嚇取財罪、恐嚇得利罪及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7月、1年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另共同犯遺棄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田男涉共同犯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另共同犯遺棄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