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毒蟲販毒怕遭黑吃黑 隨身帶「膛炸爛槍」裝狠

臺中市1名49歲具有毒品前科的林姓男子涉嫌吸毒、販毒,警方今年初收網抓人,在林嫌住處除查獲毒品外,更有1把已膛炸的改造手槍,臺中市地檢署檢察官6月底偵結,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警方提供)

臺中市1名49歲具有毒品前科的林姓男子在2023年11月出獄後,竟未改去毒癮,在大量購買毒品吸食之餘,還分裝販售給其他毒蟲,甚至爲防黑吃黑,隨身攜帶1把已膛炸的改造手槍,警方接獲情資循線逮捕林男及2名藥腳48歲曾男及42歲詹男並移送臺中地檢署,檢方6月底偵結,也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

臺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偵辦毒品案,向上溯源追查毒販,發現具有毒品前科的林男,出獄後仍不改吸毒惡性,購買大量毒品後,除部分毒品供自身吸食外,也將毒品分裝販售予下游毒蟲,且爲規避檢警追查,更狡猾的不時變換藏匿處所及使用車輛。

警方表示, 掌握林嫌販毒情資後,隨即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並於今年2月持搜索票、拘票前往犯嫌北區住處,並查獲改造槍枝1把、子彈7顆、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包、第二級毒品大麻3包、安非他命4包、吸食器、分裝袋、電子磅秤及手機等贓證物,毒品市值約4萬8760元。

警方說明,林嫌販售毒品因怕害交易時,遭其他毒蟲黑吃黑,故購買非法槍枝防身,經勘驗該改造手槍,槍枝結構已因林嫌試射膛炸受損,無法正常擊發子彈,林男也稱,「買來試槍就膛炸,沒法用,只能嚇人」。

警方說,經調查林嫌販售毒品給下游的毒腳,循線逮捕共犯毒腳曾男及詹男,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6月底也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移審臺中地院。

刑事警察大隊長紀延熹呼籲,毒品害人不淺,民衆應正視毒品問題,遠離毒品危害,不要因一時好奇、刺激而染上毒癮,除了傷身害命,也可能造成家庭破碎等憾事,警方也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槍枝及毒品來源,以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