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3歲童溺水「假義消」急救惹議 消防局要查辦了
消防局專業救護人員示範CPR急救過程。(寶智華攝)
YUKI穿着印有EMT字樣外套,消防局將依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開罰。(民衆提供/寶智華臺中傳真)
臺中3歲男童在浴室溺水送醫不治,父親質疑當時幫忙做CPR的男子「YUKI」假冒義消,操作不當,引起社會各界議論。臺中消防局雖然肯定 YUKI熱心助人、手法正確,不過針對 YUKI身穿印有EMT字樣服裝,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將處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
男童父親質疑,事發當時 YUKI穿着印有EMT字樣外套跟消防局救護人員登門,事後查證才得知 YUKI只是一名外送員,不具義消身分,而且CPR按壓的位置太低,專業救護人員在場卻讓非專業的來,可能耽誤搶救。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20下午在南屯消防分隊舉辦記者會,由緊急救護科長劉忠和與亞洲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部鍾侑庭主任到場說明。
劉忠和表示,消防局同仁抵達時,YUKI收到「聽見AED」推播訊息已到場協助,同仁現場評估確認男童OHCA,判斷男童身體潮溼,爲避免有導電安全疑慮,裝上AED貼片前須擦拭身體保持乾燥狀態,爲利消防同仁準備AED貼片與甦醒球等設備與前置作業,因此第一時間先由YUKI做一般民衆都可進行的CPR按壓YUKI當下並未自稱義消,後續則由消防同仁接手處置。
劉忠和強調,OHCA搶救,分秒必爭,同仁在旁有注意YUKI的手法及按壓位置,急救過程並無不妥,且男童曾一度恢復心跳,顯示搶救有效。
對於外界關心男童CPR按壓位置是否正確,亞大附設醫院鍾侑庭主任表示,幼童的身體比成人小,只要在雙乳連線中點下方一指幅附近按壓都行,從搶救影片觀察,並無不妥,何況現場有救護員從旁指導與電子儀器監測,過程沒有問題。
鍾侑庭強調,CPR救援不需任何證照,我國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2 條」增訂,增加救援免責條文,也呼應「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精神,鼓勵民衆能即時伸出援手,盼民衆不要因此次事件而產生寒蟬效應,應該更加勇敢付出行動,讓CPR存活率再往上提升。
針對YUKI身穿印有EMT字樣服裝遭質疑冒充義消,消防局副局長楊元吉指出,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8條規定,非救護技術員不得使用救護技術員名稱,針對民衆身穿印有EMT字樣服裝,是否涉及假冒救護人員情形將進一步查明,若查獲違反規定,可處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