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24歲樓管清醒 2歲童挺過7天
臺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後,檢方爲追查刑責3度回到現場蒐證。(臺中市消防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案發生第7天,臺中地檢署檢察官19日第3度回到現場勘查釐清事故原因,但未再傳喚證人到案說明。臺中市都發局18日晚間依新光三越未能如期拆完大樓外牆危險性附掛物,重罰30萬元,限期25日前完成改善,否則連續開罰;業者19日表示,「我們也很急!」但事發地點在12樓,施工有一定難度。自氣爆案發生,新光三越已遭中市府消防局、都發局、勞工局開罰6件共150萬。
檢方迄今已分3波通知22名證人到案說明,其中1名工頭2度到案,復訊後均請回,目前尚無證人遭轉列被告。由於多名重要在場關係人傷勢嚴重仍在救治,暫無法接受調查,專案小組表示會持續追蹤復原情形,儘速完成筆錄。
截至昨天爲止,仍有11名傷者住院中,其中2歲澳門女童挺過最關鍵的第7天,院方表示,其腦壓稍爲下降,病情較剛送至醫院時穩定,但仍不算真正脫險;24歲姜姓樓管昨脫離鎮靜劑後真正清醒,醫療團隊嘗試拔除呼吸器,仍收治加護病房持續治療觀察;另1名傷勢嚴重的陳姓水電工仍收治在林口長庚燒燙傷病房。姜與陳皆被檢方列爲重要證人。
對於市府再次限期25日拆光外牆危險性附掛物,新光三越營業本部副本部長謝英明昨表示,「我們也很急!」強調會盡量不要影響周邊安全,努力趕上要求的時間。
另外傳澳門罹難者家屬希望將遺體運回,但無航空公司願協助,20日將在臺火化,新光三越表示,航空公司已澄清,絕對尊重家屬的「希望」,一路陪伴協助至離境。
勞工局表示新光三越有303名員工、櫃位廠商833家、外包廠商2家,目前收到14家櫃位廠商申請資遣通報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