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案遭控說謊 北市府批綠議員立場搖擺:反對終止子約?
▲民進黨北市議員何孟樺。(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北市警局監視器專線費率爭議,臺智光不服解約告上法院,臺北地院18日宣判,警察局一審敗訴,應支付5367萬餘元。民進黨北市議員何孟樺批評,市府一再宣稱已解除子約,實則處在履約爭議,臺北市民爲市長蔣萬安謊言治市付出代價。對此,北市府副發言人蔡畹鎣迴應,何孟樺議員當初要求市府連母約都要解除,現在是反悔了嗎?目前臺智光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市府會爲市民權益依法上訴;何議員對臺智光案說法立場搖擺,應給民衆明確交代,若反對捍衛市民權益,就請大聲說出來。
何孟樺18日表示,爲了警察局監視器專線費率問題,臺智光一狀把警察局告上法院,認爲北市府片面更改費率無理由,要求北市警局支付4771萬餘元價差與延遲付款的利息。臺北地院18日宣判,警察局一審敗訴,應支付去年4月至12月的價差與利息共約5367萬餘元!
何孟樺認爲,「解除子約的理由不成立,這是蔣市府現在最大的困境」,這是自己在今年一月,迴應蔣市長再次強調去年4月8日已經「解約」時所寫的文字。因爲,蔣市府援引改變費率的條款,是「廠商或其人員就協議書有給付他人不法佣金、回扣、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之情形」。
何孟樺說,但實際上,北檢起訴某議員而且已經有一審宣判的案件,是沒有簽訂協議書的社會局案。在警察局案的部份,迄今仍舊沒有起訴,市府沒有任何的證據,可以證明這一條的條件滿足。
何孟樺直言,「沒簽約的有解約理由,有簽約的卻沒有理由解約」,這不只是北市府的困境,更是臺智光寄生北市府光怪陸離的寫照,也因爲這案如此光怪陸離,一時半刻難以理解,蔣市長才能夠一再宣稱已經「解除子約」,用謊言掩飾臺智光繼續寄生、吸血的事實!
何孟樺提到,去年蔣市長宣佈「解約」之後,自己就一再指出,北市府根本沒有跟臺智光解約,雙方實際上處在履約爭議之中,最明確的證據就是,依照警察局監視器協議書的第一次變更內容,臺智光早在市府解約的三個月後,也就是7月8日,就沒有義務繼續維護警察局監視器的網路傳輸。但實際上,臺智光不只在七月後還繼續提供服務,而且還配合警察局增加線路數。市府還是在114年預算中,編列經費支付給臺智光。
何孟樺說,可是無論議員們、媒體們如何質詢、採訪,市府的標準說法不外乎「4月8日,就針對監視器的子約立即解除,所以費率就回到了母約1761元,另外警察局也即刻啓動,相關備援系統建置的程序」,假裝白紙黑字的條文,沒有人可以看得懂;假裝這個依舊存在的子約,市府已經「解了」,而不肯告訴市民,這實際上不是解約,而是製造了一個履約爭議。
接着,何孟樺提到,去年12月16日,自己就《臺智光專案小組調查報告》初稿,提出的不同意見書寫道「蔣市府並未完成解約備援工作,更讓攸關臺北市治安穩定的監視器設備運作,置於契約甲乙雙方認知差異極大,極具風險之履約爭議之中。此種爲短期政治聲量,而置臺北市民之身家財產安全於不顧之作爲,應予譴責,並應儘速修正」。
何孟樺強調,如今臺智光興訟警察局,臺北地院一審宣判結果出爐,更證實當初蔣市長「匆匆忙忙」解約,導致今天市府「連滾帶爬」敗訴,而蔣市府當初解約的理由,也依舊不成立,這使得北市府在後續上訴翻盤的機會極低,臺北地院判下的5367萬餘元,恐怕不只是臺智光商人貪婪吸血的索求,更可能是臺北市民爲蔣萬安粉飾太平、謊言治市所付出的代價!
對此,北市府副發言人蔡畹鎣表示,何孟樺議員當初還要求市府連母約都要解除,現在是反悔了嗎?還是選擇跟臺智光站同一邊、要反對市府終止有爭議的子約?目前臺智光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市府會爲市民權益依法上訴;若何議員反對捍衛市民權益,就請大聲說出來。
蔡畹鎣表示,過去當市府明確終止有爭議的子約時,何議員要市府「拿出態度」,甚至要求解除母約;市府終止子約、迴歸母約費率後,何議員又質疑會「斷網」,但事實證明,警用監視器服務至今仍穩定運作,完全打臉何議員的說法。
蔡畹鎣強調,何議員對臺智光案說法一變再變、立場搖擺,應先自行向市民說清楚,給民衆一個明確交代。
▼臺北市政府。(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