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方提醒:防汛救災不容謠言添亂 造成嚴重後果將擔刑責

2025年“七下八上”防汛關鍵期如約而至,我國多地遭遇強降雨侵襲。然而,當公衆目光聚焦防汛一線時,一些謠言信息在網絡上悄然傳播,成爲一股“隱形洪水”,不僅誤導公衆認知,更擾亂社會秩序。8月6日,太原警方向社會預警提醒,廣大網民朋友務必擦亮眼睛、理性思考,提高防範意識,積極抵制網絡謠言,守護真相,共同維護網絡空間健康有序。

警方介紹,面對汛情,真實、準確的信息至關重要。然而一些涉及汛情的謠言信息,不僅誤導公衆認知,更擾亂防汛大局。

這類謠言我們通常稱它們爲“網絡災難謠言”,具體有這些類型:首先是張冠李戴型,造謠者通過篡改視頻定位、替換背景音等方式,將其他地區的災害畫面僞裝成本地事件,製造“身邊發生災難”的錯覺;其次是舊聞翻炒型,造謠者將歷史災害圖片或視頻修改時間,僞裝成新近發生的新聞事件,利用公衆對汛情的關注度擴散轉發;還有虛構數據型,此類通常是通過捏造災害造成的傷亡人數、受災面積等公衆關注度高的數據,增強謠言信息的“衝擊力”;此外,還有僞造救援型,虛構“堤防決口”“水庫潰壩”等恐怖場景,冒用權威部門名義發佈虛假信息,引發恐慌,干擾正常救援秩序。

警方在此提醒大家,涉汛情網絡謠言傷害的不僅是公衆信任,嚴重的還會觸碰法律紅線。大家在汛情期間關注氣象信息,提高防災減災的警惕性是好事,但對未經證實的信息應保持審慎態度,不盲從轉發,莫讓網絡謠言給防汛救災添亂。對於謊報險情,編造災情,嚴重者將擔刑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