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神遭5地檢署通緝原因曝 涉詐欺、侵佔...走私古柯鹼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出國未到案開庭,陸續遭5地檢署發佈通緝(圖/翻攝www.ice.gov)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期間,被稱爲「太陽花女神」稱號的劉喬安,傳出在1月份於美國波士頓一處旅館遭美國警方逮捕,目前遭拘留於執法行動遣返局(ERO)拘留中心,待美方完成相關程序後遣返回臺,預估只要再幾個禮拜的作業時間,劉喬安就將被押返臺灣接受法律的制裁。

據瞭解,素有太陽花女神之稱的劉喬安,在2019年5月份出境美國,輾轉待過多個城市,原本在8月份訪客身分結束,但是卻沒有依照規定出境,反而滯留在美國,在2025年1月份被美國警方逮捕。

劉喬安本名劉依函,因爲侵佔、詐欺以及3件毒品案件,都未到案開庭,分別遭到花蓮地檢署、臺北地檢署、桃園地檢署、士林地檢署以及新北地檢署等5單位發佈通緝。

因劉喬安在2019年5月份就已經出境美國,所以花蓮地檢署的侵佔案件,未能依規定出庭,在2019年12月6日發佈通緝,後續臺北地檢署的詐欺案件也未到案開庭,所以在2020年3月30日又發佈通緝。

劉喬安除了侵佔以及詐欺案件,另外還有在桃園因涉及毒品大麻案件,被蘆竹分局移送,也未能依照規定出庭,所以也因此在2021年11月29日遭桃園地檢署發佈通緝。

除此之外,劉喬安涉嫌在美國涉及跨境寄送毒包裹來臺,在包裹裡面夾藏古柯鹼,事後相關單位逮捕臺灣收件人,查出幕後竟是知名太陽花女神劉喬安,2023年1月、2024年2月對劉發佈毒品通緝。這部分由於古柯鹼是一級毒品,依法可處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因該條文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法院審理相關案件時,會減輕刑責。

刑事警察局駐美西、美東聯絡官長期與美方各執法機關合作追緝,提供劉嫌通緝情資及相關線索,最終由美國國土安全調查局(HSI)及執法行動遣返局(ERO) 於美東時間1月22日逮捕劉喬安,目前將安排遣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