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雅集團前董事長沈裕雄遭詐逾50億 北院裁準羈押主嫌
▲臺雅集團前董事長沈裕雄。(圖/翻攝聖約翰科技大學)
文/中央社
羅姓女子以海外機票及移民投資爲由,涉詐騙臺雅集團前董事長沈裕雄,金額逾新臺幣50億元,北檢以詐欺取財等罪聲押禁見。北院認定有逃亡、滅證及勾串之虞,今裁準羈押禁見。
臺北地方法院指出,羅女對於部分犯行不爭執,有卷內相關卷證等足稽,可認其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表示,羅女在海外有匿名房產,也有拒不到案紀錄,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且同案被告鄭姓男子已經裁定羈押禁見,但鄭男與羅女所述內容諸多歧異,有事實足認羅女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北院指出,羅女曾涉類似本案詐欺犯行,且被害人及金額不少,並曾被法院判刑確定,民國108年6月11日假釋期滿執行完畢,短期內又涉犯本案,有事實足認羅女有短期內再犯同種類犯罪之虞,據此裁準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詐欺前科犯羅佩雯(中)假釋期間涉再犯,20日到案移送北檢覆訊後聲押禁見。(圖/記者劉昌鬆攝)
檢調獲報,沈裕雄透過前特助鄭男居中引介,認識曾擔任旅行社票務業務的羅女,羅女佯稱其熟悉操作海外高端客戶的大額機票購票服務,並可從航空公司取得高額回饋金,獲利甚豐,藉此向沈裕雄詐得多筆投資金。
此外,檢調人員掌握,羅女向沈裕雄謊稱,她能透過關係取得特殊移民投資管道,藉此涉嫌向沈裕雄詐得更多投資金。
檢調估算,自108年9月間至112年6月間,羅女以海外機票投資涉詐騙沈裕雄的金額,累計約爲新臺幣48.9億元,另涉及特殊移民投資詐騙的部分約爲新臺幣5400萬元、美元850萬元。
由於沈裕雄於112年10月間過世,沈家人後續與羅女對帳不斷出現問題,且遲未收回投資款,才提出告訴。
臺北地檢署1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6路搜索,並約談羅女、鄭男到案說明,檢察官復訊後,聲押禁見鄭男獲准。因羅女昨天才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案說明,檢察官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