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兒少沉迷社羣比例高於國際 性影像外流風險增5倍

據兒福聯盟20日發佈的《2025年臺灣兒少網路安全調查》,發現青少年對社羣媒體依賴程度極高,每日使用比例達84.6%,其中更有12.7%國中生已陷入沉迷狀態。(兒盟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據兒福聯盟20日發佈的《2025年臺灣兒少網路安全調查》,發現青少年對社羣媒體依賴程度極高,每日使用比例達84.6%,其中更有12.7%國中生已陷入沉迷狀態,甚至較國際調查的11%更高,而且陷入社羣沉迷的青少年外流機率更較沒有的高出5倍。兒盟呼籲,社羣媒體沉迷可能隱含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呼籲應關注。

調查指出,臺灣13歲學生社羣媒體沉迷比例爲12.8%,略高於國際平均的12%;15歲學生爲與全球平均11%相同,但臺灣男學生在13歲與15歲(11.2%、11.8%)的比例均高於國際平均(9%、8%)。

除了社羣媒體沉迷外,2025調查也顯示,曾有11.6%受訪者表示自己或同學曾收到朋友或被散佈的性影像、較2023年調查的9.7%高,今年調查也指出曾有8.7%青少年表示自己或同學曾外流個人性影像,較兒盟2023年調查的5.2%更高,其中傳出自己性影像比率更較2023年增加2.5倍,而社羣媒體沉迷者更是顯著高風險因子,其外流性影像的機率較無沉迷青少年高出5倍多。

爲了保護臺灣兒少免於數位危機的傷害,兒盟與多個關心兒少權益的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共同組成民間兒少法修法聯盟,呼籲政府應參採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5號一般性意見,並參酌英國《線上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等先進國家立法,在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保障法》中增列「兒少傳播權益與個資隱私維護」專章,盼跟上國際潮流與立法趨勢,增設各項兒少網路安全強化機制。

民間兒少法修法聯盟呼籲,應確立中央政府兒少網路安全專責機關,並明訂跨部會權責分工;課予政府針對當前數位環境,作成兒少權利影響評估並公開的義務;網路業者作成兒少風險評估報告及通報義務;業者提供的數位產品與服務,應符合安全設計原則;建立兒少數位危害的快速止損機制,設法將兒少在數位環境中遭受的傷害減至最低;落實「先輔導後裁罰」原則,要求政府應參考國際做法,先研擬防治兒少數位危害的工作指引,供業者依循,另明定日出條款,待新法相關配套建置完成後,再針對違法者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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