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納momo惹議!蔡明忠回擊遠傳 完整說法曝光
臺灣大29日舉行114年股東會,由董事長蔡明忠親自主持。圖/王德爲
今(29)日臺灣大(3045)股東會中,針對先前遠傳(4904)副董事長徐旭平直言「臺灣大將momo納入財報,若依此邏輯,那遠傳是不是要把整個遠東集團,連遠東百貨的營收都納進去?」弦外之音似乎暗指競爭不公平,對此,臺灣大董事長蔡明忠直言,「如果他們財務操作上做得到,我也不反對啊」!
蔡明忠表示,臺灣大將momo納入財報,是基於策略與產業結構的考量。他回顧指出,當初之所以投資momo,一方面是因爲momo原本幾乎100%由富邦金控創投持有,礙於產金分離規定,富邦金(2881)不得不釋出持股,臺灣大因此接手,並看好其作爲電商平臺的發展潛力。
蔡明忠表示,作爲電信業者,提供connectivity(連線能力)和infrastructure(基礎建設),但實際獲利最多的是平臺,像Amazon、Facebook、Google,這些都不是因爲自己架了網路,而是因爲他們站在Mobile Internet的浪頭上。他說,momo作爲平臺的 成功,也是依靠Mobile Internet環境纔有可能,「如果還停留在固網時代,根本不會有momo今天的成績。」
針對營收認列的爭議,蔡明忠認爲不應僅以數字堆疊作爲比較依據。「你不能把所有營收都堆在一起說我比你大,這樣長期來講會失焦。 公司應該要思考的是自己的策略,而不是靠賣女性內衣等與電信無關的商品來撐營收。」他強調,momo雖販售各類商品,但其本質是平臺公司,與電信產業的融合正是策略佈局的一環。
他也指出,臺灣大是少數真正從電信業跨入平臺經濟,且取得一定成果的業者,這在全球市場中並不多見。許多國際電信公司也曾試圖 進軍平臺領域,但成功者並不多,「大家其實都很扼腕,因爲Mobile Internet是我們建起來的,但最後的成果卻是被平臺業者收走了,這是舉世皆然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