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區間車驚傳性騷!男子盤腿觸碰女乘客 辯:火車晃到

▲男子搭臺鐵區間車盤腿騷擾女乘客。(示意圖/記者許宥孺攝)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新北地檢署近日依性騷擾罪起訴一名蔡姓男子,指他在臺鐵區間車上,趁女子無法反抗之際,以腳踝接觸對方小腿,意圖性騷擾。

起訴書指出,今年1月20日下午3時45分左右,蔡男在臺鐵樹林車站搭乘南下區間車時,見一名女子站在車廂走道與友人談笑,便席地盤腿坐在其身後,隨後以腳踝觸碰女子雙腿。女子感覺異常後,立即通報列車長並報警處理。

蔡男在偵查階段否認犯行,辯稱當時身體不適才盤腿坐下,且火車行駛會搖晃,可能是女子動作碰到自己。然而,女子表示已多次制止蔡男,但對方仍持續用腳踝觸碰她的雙腿。另有證人指出,曾目擊女子多次制止蔡男,但他未停止相關行爲。

檢方不採信蔡男的說法,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該法規定,若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反抗而進行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及其他隱私部位,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