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爽!陳大天、陳零九閃兵 律師:1原因不用補當兵
藝人陳大天低頭不語快速步入分局。(圖/李惠婷翻攝)
藝人「閃兵集團」再擴大,繼33歲藝人王大陸2月閃兵被捕,檢警追查發現還有多名藝人涉案, 37歲陳大天、38歲陳零九、34歲李銓、32歲大根、39歲威廉等藝人都涉案。但律師陳佳鴻指出,實務判例上,逃避兵役大多是緩刑或易科罰金,36歲以下需入伍服役,36歲以上則是接受罰則完即可,不用再補當兵。也就是若閃兵屬實,陳零九、陳大天、威廉等人都不用入伍服役。
士德高法律事務所律師陳佳鴻先前接受《TVBS》採訪表示,根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規定,逃兵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務判例中,大多判緩刑或易科罰金,其中最嚴重的僞造病歷者,通常判4到5個月有期徒刑,執行完後若是在36歲以下,則需要入伍服役。
陳佳鴻指出,依《刑法》第80條,逃兵可以保留20年追訴期,另外《兵役法》中,男性國民滿18歲都要接受徵兵,直到36歲才能除役,因此36歲以下逃兵者必須入伍服役,36歲以上則接受罰則即可,不用當兵。
事實上,依據《兵役法》規定,役男於屆滿36歲的那年12月31日除役,就算是閃兵,但只要是36歲以上,超過法定服役年齡,依法就不用入伍當兵。《中時新聞網》2024年7月曾報導過,有一名36歲劉姓工程師,16歲申請出境讀書後,20年來滯留國外,意圖躲兵役,直至36歲才返臺入境。法院審理後,依妨害兵役判處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