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日機密備忘錄引關注 外交部:非針對「臺灣有事」
中華民國外交部。本報系資料照
讀賣新聞報導,因應「臺灣有事」,日臺之間簽署合作備忘錄,避免有間諜在臺海衝突、日本邊境混亂之際,從臺灣潛進日本。臺日關係協會秘書長張仁久表示,此事與「臺灣有事」的想定無關,也無涉撤僑事務,主要爲臺日因應雙邊越來越密集的觀光客往來,欲讓入出境業務更加平順所做的平臺合作,因此權責單位爲內政部移民署與日本法務省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雙方透過臺日關係協會與日臺交流協會簽署備忘錄。
根據移民署官網,移民署去年12月18日與日本簽署入出境管理事務資訊共享合作備忘錄;日臺交流協會也公佈這項雙邊簽署這項備忘錄,並註記內容不公開。
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今早表示,臺日國民情感深厚友好,人員互訪頻密,去年兩國人民互訪超過732萬人次,雙方在入出境管理合作方面更顯重要;外交部樂見臺日雙方持續深化入出境管理事務,相互合作,建立緊密的夥伴關係,而相關細節請問主管機關。
外交部晚間表示,國家間針對可能涉及安全風險人員進行入出境資訊共享,共同合作防止邊境犯罪及不法移民以保障人民安全是國際趨勢,也是作爲國際社會成員的共同責任。
外交部指出,臺灣與日本國民情感友好深厚,人員互動頻密,2024年臺日國民互訪已逾732萬人次,雙方在入出境管理的合作更顯重要;爲此雙方於去年12月18日簽署「臺日入出境管理事務資訊共享合作備忘錄」,就入出境管理相關事項深化合作;不過,臺日間並沒有針對所謂「臺灣有事」簽署合作備忘錄,我國也未單方面對外提供相關資訊。
外交部曾說,外交部在備忘錄簽署後,依據條約締結法規定行文立法院備查,一切依法辦理;但據瞭解,這項備忘錄迄今未送立院備查。
外交部前資深官員表示,法規規定若是對外簽署條約要送,至於雙邊簽署的備忘錄,就要看重要性,舉例來說,若是牽涉到租稅等財政相關,就一定要送立院,其餘類似民間交流的備忘錄,禮貌上要送立法院,以表尊重立委。
該名人士表示,即便是機密備忘錄,也有相應送立法院備查的程序;從此案例推斷,較可能是希望加強對日本旅客的查驗,或者是日本方面希望在國際旅客入境前,臺灣海關就先配合加強先期查驗,防範非法旅客入境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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