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女躲班機廁所吞雲吐霧吸電子煙 遭長榮空姐扭送航警
鄭姓女子今年5月初晚間搭乘長榮航空班機,從日本飛往桃園途中,明知機上禁止使用電子產品干擾飛航,仍在編號2F-1R廁所內偷吸電子煙,空服員發現異狀,隨即通報航警,鄭女在班機降落後就被逮,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起訴指出,27歲鄭女今年5月2日晚間7時30分,搭乘長榮航空BR-129號班機自日本大阪飛往臺灣途中,明知於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佈禁止使用起至開啓艙門止,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的器材。
但鄭女於班機艙門關閉並廣播禁止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器材後,在班機飛行途中,躲進機艙編號2F-1R廁所內使用電子煙,經該班機空服員發現,訴警究辦而查獲。
檢方偵查時,鄭女經傳喚未到庭,但她在警詢中已坦承於當時在班機廁所內使用電子煙。此外,根據空服員的證詞,被告的護照影本、登機證存根、客艙安全事件檢舉書、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刑案照片及扣案電子煙等證據,均可證明其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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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女子從日本搭乘長榮航空返臺途中,躲進廁所吞雲吐霧,遭空姐扭送航警,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