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淹水逾50公分受災戶 減免115年期房屋稅

臺南0728豪大雨,局部區域淹水,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天宣佈,淹水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受災戶,免徵1樓民國115年期房屋稅,且由市府主動辦理,受災戶不必提出申請。

臺南市政府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市府爲減輕淹水受災戶租稅負擔,財稅局將依區公所出具「核發淹水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免由受災戶個別提出申請,1樓免徵房屋稅1年。

財稅局舉例說明,某人擁有自住使用臺南市1間4層樓透天房屋,1樓淹水50公分以上,向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災損補助並經覈准,財稅局將依公所出具核發淹水救助金清冊辦理,將該屋1樓部分免徵房屋稅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