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學甲「監警環」聯合稽查 逮11件改裝車、16件噪音車
警方與監理單位針對違規改裝車體的駕駛進行稽查,對違規者進行開單取締。(民衆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監、警、環聯合稽查」對違法改裝排氣管制造噪音的汽、機車進行檢測稽查取締。(民衆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爲有效遏制改裝車輛夜間擾民及危險駕駛,維護市民居住品質與道路交通安全,臺南市警學甲分局11日晚間18至22時,聯合環保局、麻豆監理站及交通警察大隊等單位,在學甲區臺19線中正路段實施「監、警、環聯合稽查」專案勤務,針對車輛電子設備違規、車體外觀改裝及排氣管進行全面性取締執法。結果開出違規改裝11件、未系安全帶2件及違法排氣管噪音16件。
學甲警分局長巫建德表示,部分駕駛人爲追求視覺及聲浪效果改裝車輛,卻忽略不當改裝所衍生的問題,違法改裝不僅衍生交通安全隱憂,更會產生擾人的刺耳噪音,嚴重影響市民夜間休息品質。
這項「監、警、環聯合稽查」在11日晚上於學甲市區執行,共計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8條改裝車輛違規11件,未系安全帶違規2件,另配合環保局稽查人員攔檢車輛16輛進行噪音檢測,對違規駕駛人依法開單告發。
學甲分局交通組提醒民衆,除了警方主動執法外,當發現機動車輛在道路上產生噪音擾寧情事時,可善用環保署建置的專門檢舉平臺。民衆可將相關證據照片(須包含車牌號碼及排氣管影像)或影片,上傳至環境部噪音車輛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經查證屬實後,將通知車輛所有人到檢,檢測不合格者將依法開罰。
警方強調,這項違規改裝車的聯合稽查,仍持續秉持「取締與宣導並重」的執法原則,藉由積極規劃取締勤務,有效遏制違規改裝車輛擾民問題,確保轄區交通安全與環境安寧,爲市民創造更優質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