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情侶吵架失控!她開窗丟衣物化妝品泄憤 最高罰2400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情侶吵架竟當街丟東西!網傳臺南市南區某工程行上方有雜物從高處飛落,引發用路人恐慌,臺南市警六分局查證後發現,是一對情侶因爭吵爆發衝突,女方一氣之下將衣服與化妝品從透天厝樓上拋出,雖未造成傷害,但行爲已違法,警方當場舉發並開罰,呼籲民衆情緒再大,也別拿公共安全開玩笑。

▲臺南市透天住宅前馬路散落衣物與化妝品,警方到場查出是情侶吵架並將物品亂丟。(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臺南市警六分局鹽埕派出所所長高世賢指出,該案發生於6月16日晚間10時許,警方接獲110報案稱,有人從樓上亂丟物品,疑似影響來往車輛與行人通行安全。警方立即派員前往查處,發現雜物散落在住宅前方人行道與馬路一側。

經瞭解,繫住戶樓上的男女朋友發生爭吵,女方情緒激動,將男方衣物與化妝用品從樓上丟出泄憤,現場未有民衆受傷,警方到場後立即勸導,雙方情緒逐漸平息,女方也主動將雜物清理完畢。

警方強調,該行爲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上任意拋擲物品或妨礙交通安全者」,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遇有感情糾紛或情緒波動時,應理性處理,切勿任意拋物或危及他人安全,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