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加速老屋保存 擬設經理平臺媒合企業、修繕資源
臺南市新化老街老屋修繕受限經費,須分好幾年陸續進行。記者吳淑玲/攝影
臺南市文化古都,全市符合歷史特色老屋逾2000棟,屋齡超過50年建物9萬餘棟。爲加速文化資產保存效率,市府預告臺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臺設置自治條例草案,7月舉行2場公聽會,年底送議會審議,明年施行;專家表達樂觀其成,有助老屋保存。
文化局指出,自2012年實施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補助協助修繕老屋,十多年僅完成百餘件修繕案,主要受限每年僅500萬元經費及每案上限80萬元補助額度,難應付龐大修繕需求與都市開發壓力。文化局強調,「老屋修繕與時間賽跑」,需要更多元資源投入。
文化局表示,過去「搶救湯德章故居」成功案例,成爲設立經理平臺的啓發。當年透過羣衆集資與成立協會,成功保留湯德章律師故居,開啓臺灣公民參與文化資產保存先例。
此次設置「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臺」,借鏡英國經驗,將以行政法人非營利組織運作,彈性引入企業ESG資源、民衆捐款或募資等民間力量協助老屋保存。平臺功能可媒合修繕團隊、提供屋主諮詢與協助、受理公益捐屋等多項服務,突破公部門受限經費、人力與法規的困境,財務透明管理也受到監督。
臺南老屋再生計劃主持人林士欽指出,傳統公部門主導修繕效率有限,如新化老街每年僅整修3至4棟,許多屋主等待多年。部分具歷史價值的建築,如中西區中正路五福商店數千萬元修繕經費,要中央與地方合力才能完成,很多歷史老屋亟待資源介入保存,經理平臺成立,有助資源整合,加速推動老屋保存。
文化局說,自治條例草案16日起進行爲期7天法規預告,已公告於市府公報與文化局網站。市民可在預告期間提出書面建議,或致電文化局洽詢,7月辦2場公聽會,廣邀市民與文資團體共商,攜手守護臺南文化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