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廢食用油回收曝缺失 環保局強化稽查管控

臺南市廢食用油管理被指有多項缺失,市府環保局將依規定加強流向管理機制。(環保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2013年全臺爆發黑心油事件引發關注,環境部爲此加強廢食用油回收管理工作。審計部臺南審計處發現,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列管的業者,有部分廢油清運車輛未取得廢食用油回收車工作證、部分個體戶沒有合作機構卻持續有回收油品等多項缺失。對此,環保局回覆說,除將釐清未取得回收車工作證者的清運行爲,不符規定將告發裁處,也將依規定加強回收個體戶的管制作爲。

審計處指出,環境部訂頒《廢食用油訪查作業原則》,要求各地方環保機關針對轄內餐廳、小吃店、攤販、夜市等產源業者進行全面訪查及輔導,另對回收業者個體戶(小蜜蜂)訂定應取得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等作業程序,以加強去化管控機制。

環保局參照《廢棄物清理法》將廢食用油依產生源,分爲一般廢棄物(由家戶及非事業產出者)及事業廢棄物(由事業產出者)。截至2024年底止,該局計列管廢食用油產源業者5067家,其中一般廢棄物產源業者4763家、事業廢棄物產源業者304家,去年共辦理廢油產源與回收稽查141次。

不過,經查執行情形卻發現,一、部分廢油清運車輛未取得廢食用油回收車工作證,亟待釐清其辦理清運業務的適法性;二、配合中央政策輔導廢食用油回收個體戶合作結盟相關清除機構,但仍有部分個體戶尚無合作機構且持續有回收油品情事,或登列該局列管清冊的合作機構名稱與環境部系統登載資料不符。

三、歷年對轄內事業廢棄物的廢油產源及清運回收等業者辦理稽查作業,但部分廢油產源或清運量大的業者,近3年並未辦理查覈;四、配合環境部政策列管轄內廢食用油產源業者,但市場及夜市等產源業者納管數量比率偏低;五、辦理對廢食用油產源業者的稽查作業,但部分實地稽查情形與環境部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登列資料不一致,或未追蹤列管違規業者的後續改善成果等缺失,已函請檢討改善。

環保局則回覆表示,一、將釐清未取得回收車工作證者的清運行爲,未符規定者將告發裁處;二、將勾稽釐正相關資料,並依規定加強回收個體戶的管制作爲;三、將擬訂轄內主要廢油產源業者如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等加強抽查,另配合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加強查察,以強化流向管理機制;四、將於新年度計劃中納入對市場及夜市等廢食用油產源業者的定期實地查覈,以強化源頭管理,提升納管比率;五、將於實地稽查後5個工作天內同步更新系統相關資料,以確保系統登載內容的正確性與即時性;另還將針對違規情事,依程序開立勸導單限期改善,未依限改善者依相關法規裁處。